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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问题解答:

诉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院起诉。但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下落不明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

《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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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诉讼离婚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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