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谁提起诉讼就由谁出费,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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