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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离职让我补缴社保金,怎么办?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我在实习期间辞职,单位让我把实习期单位给缴纳的五险给单位补回去,请问我需要给单位补缴嘛?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你不需要补缴,你单位的做法无任何法律依据。如果单位克扣你的工资,你先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后走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见,给职工缴纳保险是用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只要你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法律没有规定劳动者辞职需要给单位补缴社保费用的法律规定。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你不需要补缴。如果单位以此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后走法律途径解决: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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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实习期离职让我补缴社保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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