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以盈利为目的,涉嫌他人的著作权;如果属于个人研究、娱乐,则不构成侵权。注意点如下:
(一)有一定知名度的
(二)带有固定特征的(如电影电视宣传海报、含企业logo的等等)
(三)人物肖像
(四)特定的画作
二、版权侵权取证方式在版权或称为著作权的纠纷案件中,对网络信息等电子数据组成的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举证已经是目前著作权诉讼中的常见信息,尤其在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中,此种证据固定方法被广泛采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公证仅仅是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从证据固定方式的角度而言,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是否构成侵权,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由某种公证方式所固定的证据本身。另外,如果公证程序有瑕疵也有可能造成侵权难以构成。作为被告也不要被原告所谓的公证文件所吓倒,冷静质证,全面分析仍然是作为被告应当完成的工作。
三、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法务时刻小编整理的关于使用素材如何避免侵权相关内容,使用素材如果在法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内,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并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不算侵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法务时刻在线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