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银行之后,大家出门旅游都方便了很多,只需一张卡就可以走遍天下。银行发展到现在有了很多类型,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用社等等。这些银行都有不同的只能,那么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
1、支付中介职能,办理国内外结算义务,通过存款在银行账户中的移转,代理的客户支付,形成完整的支付链条;
2、信用中介职能,从社会吸收公众存款然后再发放贷款收取利息,赚取其中的差额;
3、信用创造职能,能够将自己的负债当作为货币来流通;
4、金融服务职能,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律师补充:
商业银行特征如下:
1、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2、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3、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4、商业银行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法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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