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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炒房者的热情也越来越高。伴随着大规模商业建设,大量土地被征用和建设,作为一个单纯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朋友,征收补偿的成本对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如果村民委员会征地补偿得不到发放怎么办?


一,什么是土地征收?

对被征用人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按照补偿标准(包括土地拥有者、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承包人、转包人等),对被征用人给予一定的货币补偿。

一般情况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要在需要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都可以强制征收,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非耕地,在征地过程中,征地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土地征收必须在有关部门征用前得到批准。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除国家明文规定外,一切征地安置费、安置费的倍数,按下述标准执行:每人1亩耕地,其土地补偿费,补偿安置款总额不得低于征地前三年种植面积每年平均产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减少0.1亩其二次补偿费用倍数相应增加3倍,但是,两项赔偿的倍数之和不超过30倍。

在统计调查发布的前三年农业平均年产值的三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征地范围,运输能源、水力发电、在城市、县、土地资源、农业部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统计工作中,不得进行实地考察,不得使用全县平均年产值。

三、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应该怎么解决?

1.《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挪用征地补偿款和其他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36条规定,居民有权根据其决定或反对,被侵害的居民可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的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未履行其法定义务,依据法律、法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有人提议,要禁止村民从政府那里征用房屋,除非得到补偿,否则只能搬出去,或拨打当地媒体热线向村委会施加压力。与此同时,乡政府命令降低补偿款,如村委会坚持不分配,建议村民代表参加法院,调查村委会挪用公款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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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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