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九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标准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标准为 2 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标准为 8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因个人工资、地区平均工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建议参考:
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建议劳动者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享有的赔偿项目,劳动者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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