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规定有什么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法务时刻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规定》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法务时刻向律师进行免费咨询服务。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规定有什么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规定》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投资,转让股权,改变经营方式,改变生产经营范围,延长合营或合作期限,合并,分立,修改合同、章程或清算等,应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向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由“中心”分别代市外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受理申请书,进行传递和组织审理。自收到完备的申请书和资料之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二十一日内办完各项手续或批驳。

第七条 设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和歇业注销登记,经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承办审查后,由市工商局核准。

第八条 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在本市进行企业管理承包、勘探、开发和建筑(含装饰、工程设计)作业的中国境外企业,需向市工商局申领承包工程登记证。

以上内容由法务时刻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服务管理规定有什么》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tjswstzqygsdjfwglgdysm.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