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拖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也算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每月要照常支付给单位,如果逾期不付的,算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
依据:
《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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