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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应如何执行

问题解答:

探视权应按如下原则执行:一般情况下按照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内容予以执行。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由人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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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探视权应如何执行》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tsqyrhz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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