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数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一代,或向下数至孙子女、外孙子女一代的旁系血亲。
血统过近的亲属结婚,会把某些肉体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累积地遗传下来,对子孙后代以至民族的健康带来不良后果。近亲结婚也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的对象:
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生殖器官畸形,可矫治的,需待矫正后再结婚。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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