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事故车辆后
A保险公司将事故车辆公开拍卖
但由于谭某逾期返还车辆
最终只取得拍卖款11000元
后A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谭某赔偿因其逾期返还车辆
所致车辆贬值的损失
厦门中院经审理后认为
协议明确约定谭某负有交车义务,前案判决生效后,谭某并无证据证明其有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交车义务,相反A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其是通过执行程序直至2020年方取得车辆。该时间已超过协议约定的交车时间近三年。A保险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变现事故车辆价值仅为11000元,原协议确定的车辆残值为6万元,故谭某应承担其迟延履行所致车辆贬值的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作出判决
谭某应向A保险公司支付
车辆贬值损失49000元
来源:厦门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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