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1篇
地址: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
● 四川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华阳街道南湖路53号
● 四川天府新区万安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万安街道万安路西段191号
●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正兴街道顺圣路198号
●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兴隆街道瓦窑南二街208号
●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煎茶正溪下街19号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2篇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或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升初政策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并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可通过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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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3篇
近日,各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相继发布,清姐给大家做了一个汇总。
一年只办一次,不要错过时间!
9点,特别注意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应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并办结。
2.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3.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 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 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或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6. 已经在读小学或初中的随迁子女,包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同一学段不办理同一区域内转学。并且,“5+2”区域属于同一个区域。
也就是,小学同一区域不能 不能中途转学,初中同一区域不能中途转学。
7. 幼升小是随迁子女入学的,小升初重新提交申请。
8.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9.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
下方区域顺序:高新区、天府新区、青羊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龙泉驿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
高新区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4篇
04
办理流程
(一)
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 “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 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
网上审核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5篇
①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住建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3》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②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发证时间截至申请当年的4月1日满半年。
③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6篇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持《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在双流区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三)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东升、九江、西航港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镇(街道),将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政府购买的民办学位或其他镇(街道)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郫都区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7篇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其余时间不受理。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若青白江区公办教育学位不足,可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四)截止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随迁子女申请材料不予办理。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以及申请人谎报其随迁子女就读年级,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咨询地址及电话
双流区
家长们注意啦!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办理流程是怎样?
……
成都市双流区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随迁子女入学指南
请查收
成都市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申请人子女
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一)积分申请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8篇
(一)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二)已享受政策在郫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在同一街道(镇)、同一学段不得申请转学。
(三)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当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郫都区入学资格。
新都区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9篇
适用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02
申请方式及条件
(一)
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应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四川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并办结,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 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四川天府新区合法稳定住所, 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
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持有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 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依据居住类型,出具下列对应的证明材料:
(1)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实际交房满半年);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实际交房满半年);
(3)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权属为该单位集体,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
4.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 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区入学资格。
03
申请时间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10篇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非龙泉驿区户籍在龙泉驿区居住且务工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龙泉驿区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需到居住地辖区对应的派出所办理);
2.与龙泉驿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龙泉驿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 6个月,已在龙泉驿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如以下任一种材料)。
(1)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2)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3)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可到居住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5)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所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龙泉驿区接受义务教育,由龙泉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11篇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12篇
有需要的宝爸、宝妈们
请查收将这份
成都市成华区2023年
《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办理须知
希望这份详解能消除您的困惑
▼先来上大图一睹为快▼
▼分图详解▼
锦江区
新都区小升初劳动合同范本 第13篇
(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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