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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问题车”该如何维权

 现如今,汽车已经成为很多家庭或者个人必购的大件之一。当汽车出现质量等问题,由于取证难、鉴定难、沟通不畅、投诉无门等众多原因,让车主的维权之路十分艰难。

  网友咨询:

  消费者买到“问题车”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1、我国有汽车“三包”政策,所谓“三包”就是指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如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S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在汽车消费中,认定存在欺诈须满足两个构成要件:一是销售者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形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事实;二是消费者因销售者的行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销售者存在欺诈,适用三倍赔偿的规定。

  3、申请调解。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

  4、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根据协议中对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或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补充:

  购车时,一定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车辆信息务必填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要同时写明。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表述和承诺等,有疑问的要询问清楚。另外,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必须写入合同内,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瑕疵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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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消费者买到“问题车”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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