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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自称“包养”大爷要退款,法院判了!

近日,一篇民事裁决文书在网上受到关注。根据该裁决文书,福建省00后男子小欧(化名)状告山东省65后主播陈某(化名),称双方之间存在“包养协议”,要求该主播退还其给予的60734.21元“包养”费用。

审理此案的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认为,小欧出示的证据不足,无法证实双方之间存在所谓“包养协议”。至于双方之间形成的服务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

对于小欧主张的60734.21元费用,法院认为其中39000元属于陈某依据协议应取得的工资,除去其已经向小欧父亲归还的10000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陈某归还11734.21元及相应合法利息。

什么叫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有什么法律后果?

公序良俗,字面意思,就是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比如说包二奶、请托、公公与儿媳结婚等,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这是一个相对主观的评价,一件事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不同法律解释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违背公序良俗的后果,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小伙就是想借此认定《包养协议》无效,合同无效的后果就是返还财产。

另外,从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本案双方在某直播平台存在打赏行为。从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打赏、刷礼物等,一般会认定为属于合法赠予或消费行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对于要求返还的主张,一般不会获得支持。

这个案件再次提醒人们,网络平台上的虚拟关系和实际行为之间的界限需要法律明确,避免一些不当行为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要警醒人们在网络世界中保持理性,避免涉及金钱和情感的陷阱。法律的适用应当基于公平、合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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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小伙自称“包养”大爷要退款,法院判了!》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xhzcbydyytkfyp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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