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和一般项目有什么区别
法律常识:
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区别:
1、许可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2、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国家对经营特种项目的企业,需要其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注册。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字样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许可经营项目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企业在申请登记前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证件对许可经营项目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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