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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怎么办?

问题解答:

想的办法:若夫妻满足离婚登记条件,且双方能就子女抚养、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即可向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亲自领取。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应该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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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想离婚怎么办?》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xlhzm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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