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新隐瞒乙肝可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院请求撤销。但乙肝并不是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依据:
《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保健服务。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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