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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的责任

律师解答 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一般情况下是行人的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行人无责。
2、机动车临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全责、主责、同责都有可能,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有过错, 超速、经检测刹车不合格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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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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