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篇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信托合同8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篇
申请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由 单位担保,并经 批准,向 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 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 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 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 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10篇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篇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篇
(13)本业务仅限主卡持卡人办理,标准公务卡、立享信用卡、兴业通信用卡及所有到期不再给予续卡的信用卡均不参与本业务。
12. 乙方如申请IC信用卡(以下简称“IC卡”),须知晓并同意:
(1)本合约所述的信用卡相关约定,没有特殊说明的,均适用于IC卡,如本条款中有明确说明的,则以本条款的约定内容为准。
(2)甲方发行的IC卡产品默认关闭电子现金功能。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条件下进行电子现金功能开通,具体条件以甲方最新对外公布的内容为准。甲方向乙方核准的信用额度在主账户级,乙方可申请由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转出资金(称为“圈存”),也可将电子现金账户余额转入主账户(称为“圈提”)。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圈提交易。
(3)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电子现金不记名、不可挂失、不可取现、不可注销、不可止付,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不计息。本合约中所述的中止信用卡、挂失信用卡、将信用卡列入止付名单、取现、透支等条款仅针对IC卡主账户交易,不适用于电子现金交易。电子现金的功能说明及使用范围以甲方最新对外公布的内容为准。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篇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 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篇
委托人:____(甲方)
以下简称
行纪人:____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产权人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楼层_____/_____,并含下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结算,乙方每年给付甲方十个月租金,扣除2个月房租的闲置费,计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现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通过媒体,寻求到承租户,可自行与承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除外,乙方应在监督租户妥善保管好室内物品,并监督使用、
六、乙方的报酬在收取承租户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户的租金减去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在乙方与承租户签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_______________,另付赔偿承租户的其他损失及违约金、
八、对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权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给任何人使用,对与乙方出租的价格与甲方无关、
九、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自然损坏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赔偿;
十、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增扩设备时,应经得甲方同意,费用乙方承担;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的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后把房屋完好交给甲方,租赁期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由乙方根据实际用量付费;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纪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在十日内负责赔偿、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契约未经事项:双方另行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
十五、其它事项约定: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7篇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等协商,依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经营资金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3、在本合同设定的信托期限内,乙方收取手续费计算标准为:。
4、信托终止后乙方行使请求给付报酬权时,可以留置信托资金。扣除乙方应收手续费后的信托资金及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八条信托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资金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在扣除手续费后须将全部信托资金及利益归还给甲方。
4、本合同信托资金应与甲方其他信托财产、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甲方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资金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甲方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资金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九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本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应当于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送达甲方。
第十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应各自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利益和手续费部分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风险提示与承担
(对信托运用风险及本合同所述资金信托的特有风险予以明示,并说明责任分配原则。)
第十二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乙方职责终止或辞任时,新受托人由甲方另行指定,新受托人接任前,由乙方或其财产管理人依本合同先行管理信托资金。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另一方。
2、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发生变化,受益人应在信托收益分配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按时通知的,不得对抗乙方。
3、信托事务处理情况的告知
乙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传真、电报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和受益人,并存放乙方的营业场所备查。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以全部信托资金为限向甲方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信托资金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具体标准为:。
2、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对于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按受益人人数增加份数。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如:信托计划、信托收益分配明细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合同(信托) (菁华2篇)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9篇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0篇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 号^v^财产信托基本协议^v^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 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v^财产信托基本协议^v^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 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1篇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2篇
关键词:信托公司,商业银行,合作与发展
1.回顾银信合作的发展阶段及合作模式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国外的金融服务已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一些大型的信托机构与银行往往建立战略联盟或者采取股权合作的方式进行合作。混业经营主要体现在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控股或者控制设立子公司等形式,至少在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金融服务。综合经营的实质就是通过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母公司—非银行子公司,全能银行等组织形式,通过战略联盟、市场销售协议等市场组织形式,同时向消费者提供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不同种类金融业务的经营方式。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但从长远趋势来看,混业经营应该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也正被逐步推进,这为银信合作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合作平台。从发展历程看,可归纳为三个阶段:
第二阶段体现的是信托平台合作模式。常见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资产跟信托之间收益权转让的信托业务和银信理财业务。信托公司为商业银行量身定做信托方案,商业银行可以借助信托公司处理盘活不良资产;也可以将其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中流动性较好,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以信托方式进行证券化处理,满足短期资产处置需求;或通过信托产品银行质押贷款,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发行银信理财产品,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这个阶段,信托公司扮演更多的是管道型、平台型的角色,同时在银信合作过程中,涉及资产和风险自银行转移的问题,真假各半,有的是银监会111号文禁止的虚假操作。
第三阶段可称为股权合作阶段,是最具有探索和创新价值的领域。银行业进入信托领域,银信之间合作达到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势必将业务合作推进到资本合作。2007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交通银行实施战略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中交通银行持有85%的股份,湖北省财政厅持有15%的股份,成为国内首家由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交银信托的模式成立后,预示着国内进入到银行控股的信托合作阶段。
2.银信合作是双方互赢的最佳选择
银信合作为信托转型提供路径
我国的信托行业尽管已成立30年,但是国内的信托业发展历程曲折,一直处于“发展——整顿”的怪圈,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托业的发展与其金融支柱不相称,根本无法与银行、证券、保险三大支柱相提并论。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质为标志,中国信托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信托从以信贷、实业和证券为主营业务和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转向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主营业务,以收取手续费、佣金和分享信贷收益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2007年1月,由中国银监会主持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新两规”)正式出台。“信托新两规”的修订,开宗明义强化信托公司的信托功能,提出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举。新“两规”的颁布,使信托业的功能定位逐步清晰,信托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也为银信合作提供了政策平台。
银信合作为银行提供综合化经营的突破口
在我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传统业务,还能经营原属于证券、投行、保险、信托公司的业务,以及衍生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实质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经营多领域金融业务,以实现现代商业银行资本节约、收入多元化和差异化竞争的要求。混业经营早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模式。从国际金融业的经验看,综合化经营一方面提高了服务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有效地分散和降低了经营风险,并最终增加了盈利。。
3.规范银信合作行为将推动高端合作模式的产生
银信合作行为尚需规范
近几年来,我国信托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具有明显向好和加速的趋势。从浅层次的合作逐渐向资本层次发展,由个案合作逐渐向战略合作发展,由单一合作逐步向立体化合作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互动性、深层次、多元化、立体性的合作局面。并且在合作中始终伴随着业务创新和金融创新,为中国金融体制逐渐向混业模式过渡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经验积累和准备。但是由于银信合作以第二阶段合作模式为主,信托多处于通道式的角色,加之在创新发展中监管的滞后缺位,造成诸如2009年涌现出的银行通过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再回购,从而实现资产置换目的的非合规业务。。同时银信合作中大量业务是“通道”类业务,信托公司的管理职能没有体现出来,报酬率低,不利于信托业务的转型发展。
银信合作发展需要提升品质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呈现混业经营的新趋势,这是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共同成长,不断探索的过程,正确解读监管当局的政策导向对于拓展未来银信发展合作是至关重要的。。从银监会111号文件,已明确重点引导的是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应坚持自主管理原则,提高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打造专属产品品牌。自主管理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资产管理中拥有主导地位,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实质管理和决策职责。同时鼓励信托公司为商业银行高端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积极推动银信合作向高端市场发展。规范和创新是银信合作的基本原则,提升银信合作的品质是推动双方合作的根本保证。
未来银信合作的模式存在诸多可能,银信之间的合作向多元化、市场化、综合化的模式推进。信托公司在期间,也在不断寻求适合自己的定位,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银信合作中充当不同的角色。一种角色是提供资产管理和高端个人客户财富管理业务,将个人信托的模式成为银行提供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业务的优先选择,实现高资产净值客户(HNWI)财富保护与传承。一种角色致力于金融创新领域,进行股权私募基金(PE)、房地产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的尝试,通过其创新平台拓展新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一种角色通过控股、参股中小商业银行、中小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形式组建以信托公司为重心的金融控股公司。
总之,随着中国金融深化进程的加快,在信托与银行理财业务天然的契合和互动的过程中,不仅银行与信托公司都将各得其所,更可为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经营提供一条可行的路径选择。同时我们也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稳健管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兴,探索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通过相互合作,开发交叉性金融产品,从而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3篇
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4篇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释义
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5、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9、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3、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4、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证券交易的程序
1、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4、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证券账户的监管
1、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2、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4、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1)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6、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7、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证券账户处置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资金清算
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2、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4、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6、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6篇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贷款人名称: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金额(大写):
*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第六条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计息方式。按照与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 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保险。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 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
新设单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贷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应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给予赔偿,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和第10项的情况时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按额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的约定与乙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有权限期和主动追收逾期贷款本息和费用。对逾期贷款,乙方按银行规定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并可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需要其他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其他条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为无效,并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还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报表和其他资料不真实,经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乙方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资积压、损失浪费,乙方可按规定收取%的罚息,并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费用和罚息。
8.甲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或与第三者发生债务纠纷,无力向乙方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时,乙方可停止发放贷款,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乙方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费用,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本、外币存款账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额。
10.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有关保险的约定,乙方可视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责令甲方限期纠正;停止提供贷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请书、用款单、用款还款计划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7篇
借款合同(信托)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凭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托商品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续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期限、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信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19篇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0篇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特别理财”计划2008年第五期(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投资)。
2.产品描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机构客户最低投资金额为10万元,并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个人客户最低投资金额为5万元,并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4.投资方向:本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安徽国元信托·兴业银行信贷资产项目信贷资产信托”的信托受益权(该信托由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以其合法所有的优质信贷资产设立)。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受益权所能分配到的信托利益主要来源于该信贷资产项下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及保证人,以下同)所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5.信贷资产信息:兴业银行大连分行正常类信贷资产,类型为信用类;行业包括火力发电;信贷资产贷款年利率为;最后一笔贷款到期日为2008年12月19日。
6.产品规模:产品最小成立规模600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若在募集期内未达最小成立规模,则本产品不能成立,理财本金将在募集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人。
7.理财起息日:2008年10月6日
8.理财到期日:2008年12月20日
9.到期本息兑付日:2008年12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
10.收益支付频率:理财管理人将在到期本息兑付日将本理财计划已经实现的本金和收益一次性向投资人分配。但如到期本息兑付日本理财计划投资的信托项下信托财产尚未全部变现的,理财管理人将首先在到期本息兑付日将已实现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向投资人分配;并将本产品到期日相应顺延至信托延期终止日,在信托延期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到期本息兑付日后实现的其余理财本金和收益向投资人分配。
11.收益计算基数: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
12.理财产品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含银行管理费)=
理财产品到期参考年化收益率(含银行管理费)=信贷资产年化收益率-信托费用(不含贷款管理费)年化率-贷款管理费年化率
信贷资产年化收益率=(信托期间内贷款本息预期总额-信托成立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成立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预期存续天数×365×100%
信托费用(不含贷款管理费)年化率=信托期间内信托费用(不含贷款管理费)预期总额÷信托成立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预期存续天数×365×100%
贷款管理费年化率=信托期间贷款管理费预期总额÷信托成立日贷款本金余额÷信托预期存续天数×365×100%
本条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假定信贷资产的债务人不发生违约、不发生提前还款情形下所估算的预期数据。
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在发生全部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
13.银行年管理费率:,银行管理费=理财产品本金总额×银行年管理费率×理财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在向投资人支付理财收益的同时收取。
14.提前赎回规定: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人不得提前赎回。
15.提前终止规定:(1)本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时,理财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2)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本产品对应的信托不能成立或提前终止,理财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6.理财期限延长规定:如因信托项下信贷资产的贷款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义务,需要信托受托人处置信贷资产,或向债务人追偿,本理财计划延长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止。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1篇
一、股权信托合同的特征
基于上述对股权信托基本内涵的分析,并结合股权信托合同的特殊性,笔者认为股权信托合同应当至少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股权信托合同是要式合同。
既然信托是一种集合了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管理权、绝对处分权或者公司股权的新的完美设计(Stimson, 1887),那么股权信托的设立自然离不开承载委托人意思表示的合同,委托人需要借助合同来明确信托目的、信托当事人、信托的股权和信托期限等重要事项。至于信托的设立是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我国外,各国信托法律制度对此均规定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何宝玉,20xx)。但是股权信托的复杂性使其区别于一般的信托,当事人设立股权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股权信托合同应当具备股权转让条款。
信托不同于委托代理,股权信托要求委托人将其股权转移给受托人且由受托人管理,由于股权的转移,因此在股权信托关系上产生了双重“所有权”,即受托人持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而受益人拥有衡*法上的所有权,但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们将这种法律上的所有权叫做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把衡*法上的所有权叫做实质上的所有权或者受益权(刘迎霜,20xx)。因此,股权信托合同只有具备股权转让条款才符合信托的本质特征。否则,仅可能是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其表决权的委托代理合同而非股权信托合同,如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就属于委托代理合同。
(三)股权信托合同的核心条款应当是受托人条款。
委托人基于信任,通过订立股权信托合同将股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股权信托目的的约束下以股东的身份管理和处分股权,并向受益人支付股权信托收益,在股权信托终止时,又负有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法主体的义务。
二、我国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及其存在的问题
受大陆法系理念和制度的影响,判例(法)在我国的重要性远不及普通法系国家,我国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均为成为法。
(一)我国现行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
在法律层面,我国目前主要由三部法律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关系:一是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的《信托法》二二是调整民商事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法》,具体与股权信托合同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解释等二三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公司法》,具体与股权信托合同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股权转让规定和对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二)我国现行股权信托合同法律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国《信托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设立信托的一种书面形式一一信托合同,但是对于信托合同本身并没有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而且我国《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并不包括信托合同,因此信托合同成为了所谓的无名合同,但是仅依据《信托法》有限的条文和《合同法》总则并不足以调整复杂的信托合同。这被认为赋予了信托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但是我国缺乏信托理念和传统,股权信托市场并不成熟,法律规范的简略和分散会造成一种令当事人无所适从的局面。另外,尽管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权转让条款,但是股权转让并不等同于股权信托,即股权转让合同不能取代股权信托合同。
3.股权信托合同的效力存在风险。
由于股权信托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围绕受托人信义义务的履行来设计,因此受托人的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必然是股权信托合同的重要内容。注意义务主要基于受托人的能力和态度,而忠诚义务主要基于受托人的道德,但是态度和道德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必须由合同条款将其具体化为相应的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即在合同法中一般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主观过错的(张维迎,20xx)。在合同条款设计上,受托人注意义务的具体化及其履行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而忠诚义务的具体化及其履行又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控权,如果授权范围过小、不当,或者控权过于严格,则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致使股权信托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三、完善我国股权信托合同法律环境的建议
与发达国家相比,股权信托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但是因其自身优势以及当事人和市场的需求,股权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而股权信托的发展需要一个适宜的法律支持环境。完善股权信托合同的法律环境,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强调私法自治。
股权信托合同属于典型的私法范畴,是私法自治的手段。当事人运用股权信托合同能够根据其意愿直接创设个别性规范来约束行为人,以追求特定的法律效果。此个别性规范与私法中的一般性规范构成了完整的私法规范体系(朱庆育,20xx)。因此,调整股权信托合同的主要手段应当是自由主义,具体需要以下法律环境的支持。
(二)建立信托登记制度。
信托登记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以及其他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相区别,如果没有股权信托登记而仅依靠股权信托合同来约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则会增加股权信托的风险,也不利于股权信托项下的股权流通。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于设立信托的财产或者财产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否则不产生信托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仅对股权转让进行登记而未进行股权信托登记,一般并不会产生股权信托的`法律效力而仅具有股权转让的属性,这更类似于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将抑制股权信托功能的发挥。
(三)慎重认定信托合同条款的效力。
单纯以受托人的道德来维系信托已不合时宜,信托合同条款的设计已愈加重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法律效果状态,可以将合同条款分为有效、无效、可变更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但是这四种状态均以合同在客观上业已成立为前提。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两种情形,第四十条又规定了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对此均不应当进行扩大解释。尤其是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的认定,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以缔约时双方的身份、地位等因素来综合评判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及是否达到了恶意的程度,进而认定相关的合同条款是否属于无效的情形,对于可撤销合同条款的认定也应如此。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2篇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3篇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v^信托法》、《^v^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7.3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7.4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8.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9.2 本信托
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9.3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0.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2)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3 受益人的权利(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2)信托期限期满;(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
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6.4 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17.1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4篇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需货单位: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承兑单位:____________ (以下称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年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 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 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 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合同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5篇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 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6篇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人:见本合同第12.1款的规定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根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v^民法通则》、《^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信托的设立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本合同第款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项目。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本合同第12.2款规定的资金数额(以下简称“信托资金”)。
委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款规定的人。
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后,信托计划成立日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条信托财产与费用承担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 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全部信托财产为信托计划财产。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手续费、银行推介费等中介费用;
(6)营销及推介费用;
(7)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8)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 ×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信托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受托人报酬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满一年计提一次受托人报酬。
受托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若信托资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报酬;
若信托资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过6%,受托人收取差额部分作为报酬。
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款计算。
第三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风险承担
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对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单独记账、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法律与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签署本合同前,委托人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风险申明书》(以下简称“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四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所有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不从事任何有损本信托计划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取得受托人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运用、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3)参与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信托收益
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计划资金投资物业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买卖差价、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资收益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不含受托人报酬)后的余额部分。
信托收益率 = 信托收益 ÷ 信托计划资金 × 100%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据本合同第款的规定确定的受托人报酬后的余额部分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对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权利。
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分配时间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即^v^*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第款规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第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在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可以转让其拥有的信托受益权。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根据信托计划等文件的规定,前往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受让人,不能成为本信托合同项下的.合法受益人,无权主张其权利,且不得对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其他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变。
受托人在认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权时将以受益人已与原委托人、受让人到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所依据的最后生效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中的文字为准。《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1‰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受托人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受益权的转让手续进行修改的权利。受益人转让受益权时请咨询受托人,并按照当时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条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资格丧失的,受托人将进行变更外,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信托。 受托人依法终止其职责时,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选任或依法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受托人变更,原受托人应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自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并根据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财产净值确定追加部分的价格。
信托终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信托期限届满;
2. 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计划第七条之规定,将信托计划资金购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业产权转让,单独或与其他资产一起上市;
3. 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提前终止;
4.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 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后,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扣除根据本合同第款和第款规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简称“可归属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货币的形式归属于受益人或其承继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第八条 税收处理
本信托当事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通知
地址变更的告知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在发生变化后的15日内通知另一方。
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如变更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托人,并持与认购时相同的证明文件到受托人处办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确认手续。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规定就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更换或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 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 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v^现行法律。
与本信托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组成
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其所签署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交付信托资金;经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填写事项
(请委托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和代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人
姓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7篇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8篇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
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29篇
5. 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乙方应将信用卡用于合法、合规的交易和场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监控、核实、限制乙方的信用卡交易以及对信用卡采取管制、止付等措施。
6. 乙方不得将信用卡出售、出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持有或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或停用信用卡,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如甲方认为乙方用卡情况良好,甲方采取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为乙方增加办理其他种类的信用卡产品,乙方应清偿新办信用卡产生的债务。
11.乙方凭信用卡可申请信用设备卡用于移动支付,在移动终端设备上(手机、手表、平板电脑等),申请加载移动支付虚拟设备卡,该设备卡可在支持银联“云闪付”“Quick Pass”等标识的POS终端、ATM终端上,使用对应信用卡的账户、密码进行线下非接触式的消费、预授权、取现、查询等交易,同样也可以在特定支持“云闪付”的线上商户的消费、查询等交易。
12.乙方应确保申请加载信用设备卡时,所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及信用卡为乙方本人所有,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中用于管理设备的用户的ID、设备解锁屏幕的密码(含指纹)为乙方本人使用;因乙方对相关信息保管不善导致丢失和丧失控制,或对手机进行刷机操作,或对移动设备使用不善致使移动设备在不安全、遭受病毒攻击、被侵入、被监控或非法控制环境下运行,从而致使设备卡被非法使用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利息与费用
1.乙方应按照《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利息。工本费(含卡号卡面自选业务)及首年年费于乙方激活信用卡后从乙方信用卡账户中扣收(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此后每年年费乙方须在甲方列明年费金额的账单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缴纳。
2.对于现金交易(指任何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取现、转账等),乙方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因此而形成透支的,甲方将从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按照单利算法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为:5‱ *365=,下同)计收利息至该笔款项获得清偿时止,并按月计收复利。
3. 对于非现金交易,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款项,则无须支付利息。否则,甲方将对全部透支交易从记账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该款项获得清偿时止,并按月计收复利。免息还款期指乙方的非现金交易从记账日起至月结账单的到期还款日止。
4. 对于信用卡内的存款,甲方不计付利息。乙方可采取转账或提取现金的方式使用该笔资金,但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
5. 对于超过信用卡信用额度用款的,乙方将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甲方将对全部透支交易从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全部透支交易获得清偿时止,并按月计收复利。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0篇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1篇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受托人:X X X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联系地址:X X X
根据《^v^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人与受托人在*等自愿、公*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受托人发挥自身的专业理财能力和丰富的投资运作经验,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任,交付给受托人经营管理的信托资金,按照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集合运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处于成长周期产业领域的拟上市公司股权、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购整合预期的高盈利优势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的房地产企业股权、拟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条 受托人与保管人的名称、住所
(一)受托人
本信托的受托人为×××信托有限公司,住所为[ ]。
(二)保管人
本信托的保管人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保管事务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为[ ]。
第三条委托人与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一)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信托期间,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任何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或其他方式的处臵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托人将审核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人是否为符合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有权要求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人重新签署风险声明书。
3.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4.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必须经受托人登记方为生效,否则,任何信托受益权的擅自转让均不得对抗受托人。
第四条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一)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计[]份信托单位。
(二)委托人应至受托人营业场所办理合同签署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资金划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
(三)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利益分配时支付给相应的受益人。信托计划不成立的,由受托人于10个工作日内归还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及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资金退还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信托计划的规模与期限
(一)信托计划资金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大写:人民
币[ ]元整),最高计[ ]份信托单位,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亿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低计[ ]份信托单位。最终以全体委托人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本金总额为准。
(二)信托期限为五年,自受托人确认的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予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信托在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
第六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托的全部信托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处于成长周期产业领域的拟上市公司股权、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购整合预期的高盈利优势企业股权、具有投资价值的房地产企业股权、拟上市公司股权受益权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信托财产专户中有闲臵资金,受托人有权将其运用于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型基金、央行票据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品种,为受益人获取相应的信托利益。
(二)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三)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的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
2.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同意遵守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账,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鉴于信托计划的集合性质,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托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信托财产中的被投资企业股权通过上市二级市场择机出售、管理层收购、协议转让、拍卖、挂牌、被投资企业回购、被投资企业解散等方式实现变现,从而使信托退出投资项目。
第七条信托利益的来源、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一)信托利益的来源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股权投资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资产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1.信托期间的分配
若信托存续期间内,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每完成一笔投资项目(以信托财产从被投资企业股权形式全部变更为现金形式之日为基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所得款项在扣除该投资项目投资的本金,且扣除或顸提届时应付未付的信托运营费、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未付的投资顾问固定报酬以及受托人和投资顾问的业绩报酬后,将全部剩余款项(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单位的份额比例向所有受益人进行信托期间的分配。
2.信托终止后的分配
(1)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向受益人出具信托清算报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受托人根据信托财产清算结果,按照如下顺序将信托财产中的现金支付有关费用并向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①支付应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费、投资顾问固定报酬;
②如有余额,向受益人进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项达到其交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2篇
8月10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2号文)。这距银监会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业务一月有余。但本次重启并未给银行带来多少轻松,相反,监管的审慎趋向,使不少银行界人士觉得,银信合作未来的发展空间大为收窄。
72号文是2009年底银监会下发的111号文、113号文的延续。三份文件旨在确保信贷政策规模控制的有效性,防止表外融资。
111号文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此举切断了银行将存量信贷资产出表的行为。而113号文则规定,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俗称“双买断”)等,此举遏制了信贷资产规避监管时点,非真实出表行为。
不过,111和113号文在控制了存量信贷资产出表的同时,却对新增贷款表外运行留下了空隙。由此,在2010年上半年信贷规模管控之下,银信合作理财如火如荼,规模甚至高于2009年。这成为72号文出台的前提。
银监会意在遏制控制表外融资风险、加强信贷规模管理。但重拳出击的代价是,银行的理财创新可能受损,并抑制银行的表外业务的发展。
银信合作管束
72号文的主要内容有五点:一、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二、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即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三、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四、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五、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大型银行应按照、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这五项执行,银信合作业务几乎无法大规模开展。
2010年以来,伴随着信贷资产类信托理财向信托贷款类理财的转移,该类业务成为银行规避信贷规模管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满足客户多渠道融资需求的桥梁。
某国有大行信贷部门的人士说,银行出售给信托公司的都是高质量的贷款,这是在信贷额度紧张的情况下,银行把一部分贷款收益让渡给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
对于融资类银信合作产品的规模,中信建投银行业研究员魏涛在其报告中指出,2010年年初到6月末,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总规模达到万亿元。而根据惠誉等机构的估计,2010年6月底银信合作产品的余额已经达到万亿元。而其中,70%约为融资类、信贷类理财产品。
巨大的发展,显示了融资需求的强劲,但却挑战了信贷规模管理。
商业银行人士认为,如果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并入表内管理,在计提拨备、消耗资本的情况下,“几乎无钱可赚”,甚至“亏损”,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更趋向放贷或者宁肯不做信托理财,积极性将大大受限。
尴尬信托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3篇
7. 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的合作机构因提供服务的需要对乙方的电话(不论通过客户服务热线或其他方式)进行记录,并且乙方同意将该等电话记录用于甲方认为合适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在针对乙方或其他相关诉讼及仲裁中用作证据。
8.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约项下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兴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签订相关合同等),甲方的上述行为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9.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将乙方所申请办理的信用卡中所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设立信托)(以下简称为“受让方”)。甲方转让该债权(或将上述债权设立信托)的,乙方仍然承担本合约项下的所有义务。甲方将通过公告或按照乙方在甲方所留的联系方式以对账单/电话/短信或其他合适的方式通知乙方,公告或通知发出后即视为受让方与乙方对该债权债务进行了确认而无需重新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将乙方涉及债权转让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受让方,并同意继续按本合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按时足额将相关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手续费等偿还至其相应信用卡中。甲方有权接受债权受让方委托作为信贷资产管理人按照本合约的约定进行相关贷后管理工作。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4篇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5篇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7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申请,甲方委托乙方向小贷公司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依据《^v^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办理无抵押无担保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具体手续以小贷公司为准。
二、甲方了解信用贷款相关信息并按乙方及贷款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若信用贷款审批不下,则乙方退还甲方所有服务费(如因为甲方提供材料造假或征信不良而导致无法批准,则不退还服务费)。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关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全面、按时履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在内的一切损失。
2.若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8篇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39篇
英国中世纪的用益物权是信托制度的滥觞,历经百年终于在英美法国家成熟成型,并被广泛应用于商事领域和民事领域。 发展 迅猛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同时引入了信托制度来对其进行构架。本文先从信托制度和委托制度的相似和区别开始论述,进而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 法律 规定展开分析,讨论了不同法律法规对该业务的法律性质的表述冲突,最后对此进行了探讨得出结论。
关键字: 信托 委托 个人理财 法律性质
信托制度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物权历经百年在英美法国家成熟成型,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关系。[1]这就牵扯到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大体来说,整个信托法就是在对三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与 经济 利益的平衡。
信托制度与委托制度具有相似之处,首先两者都是通过委托行为而产生,其次都以信任为建立之基础。再次,两者均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既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他们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信托可以因合同、遗嘱等其他委托方式设立,而只能通过委托合同设立。其次信托中的受托人享有充分的权限处理信托事务,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肆意干涉,而只能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进行活动,权利受限。再次,委托关系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终止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 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不得随意辞任,受托人辞任须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信托存续具有稳定性和连贯性,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缘故而终止,而这种情况下委托合同即行终止。[2]第四,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名义处分信托财产并直接承担法律后果,而除特殊情况一般须以被人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另外英美法中信托财产权须移转,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而委托中财产所有权是不移转的,此为信托法引入国内最大的争议。
当前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正遍地开花,然而多家银行在这项中间业务上却不同程度地面临“零收益”、“负收益”的困境。剔除 金融 领域的制度障碍,我们发现就连理论基础——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在不同文件中定性模糊甚至相冲突,一个制度的法律性质决定和影响着其所涉及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其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监管要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结合我国当前的法规政策找准“是什么”这一理论起点非常必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委托、授权、风险本人承担,这一规定就明确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委托法律关系。后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和《指引》明确界定了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3]从而进一步支持了这种观点。但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9条又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户资产方面的授权。对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强调了属于信托关系中很重要的财产独立性,与《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相契合。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口号“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但是还须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相应分类具体分析,综合得出结论。
按照管理运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按照银行是否承诺保证收益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而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第13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如前所述,《暂行管理办法》第9条对综合理财服务的理解是委托关系,而理财顾问服务则不同。银行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利用自己在理财投资领域中的信息优势和理财经验,向特定的客户提供咨询的一种专门化和个性化服务。但银行不为客户做出具体决策,不管理和处分客户的资金,有权做出最终的投资决定的仍是客户本身,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银行只有权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4]这是典型的技术咨询合同,依合同法应属委托关系。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因为“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与银行储蓄存款保本并承诺利息的性质颇为相似,为防止引发银行借用这一理财业务变相高息揽储,恶性竞争,所以有必要将“固定收益”限制在相应的存款利息以下。虽然“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似乎表明本金之外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共担共享,与单纯储蓄不同,但所占比重过小,此理财业务以保值为主要目的,所以依然应定性为借贷 法律 关系。
信托法上受托人仅对因“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损的”,须以自己财产补足信托财产。但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依然承诺保证本金支付,没有信托法上的条件限制,所以也无法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只能作借贷关系解释为当。
但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就不同了,“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在该业务的实际运作中,客户将资金账户的管理权全部授予了银行,银行成为了名义上的所有人,自主管理和处分的权限很大,其与委托制度中,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授权的内容和范围来处理相关事务否则就构成无权或越权的规定存在很大不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在以下三点上面符合信托关系特征:一是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二是信托财产独立,三是受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将其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更为妥当,同时还能有效保护弱势地位的客户利益。
综上所述,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上,立法规范本身就模棱两可,态度摇摆不定,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又大相径庭,很容易因为一个细节变动引致其法律性质的变化,所以有必要理顺目前纷繁的个人理财业务,以法律性质为起点探讨法律规制和监管措施。
参考 文献 :
《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辨析》李勇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0篇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1篇
合同编号:134219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2篇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界定,即“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所以,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以信托模式开展的。因此对其会计处理应考虑《信托法》对信托业务的规定,并遵循《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
然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结构复杂,其会计核算在细节上仍存在许多难点和模糊之处,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在信托项目下,信托资产何时初始确认。
一、信托资产的初始确认时点
由于信托的特殊性,要确定信托资产的初始确认时点需要先明确关于信托的四个概念,即信托合同成立、信托成立、信托合同生效和信托生效。
(一)信托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过程,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意向,因承诺生效而合同成立,并使得订立过程完结。
(二)信托成立。《信托法》规定:“采取信托合同形式成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成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所以,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的成立与信托合同的成立在时间上是一致的。
信托合同不成立,信托也不成立。
(三)信托合同生效。是指针对已经成立的信托合同,如何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有的合同是自成立时即产生效力,有的合同成立以后并不是自然有效,其可能是无效的、附条件生效的、可撤销的或者是效力待定的。对于信托合同生效的构成条件;法律上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合同依法成立时即生效,以及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在条件成就、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另一类是合同成立后,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四)信托生效,指信托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般在信托成立基础上还要有以下要件:
1、交付信托的财产权转移,并办理相关手续;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信托合法性,包括信托目的合法、信托财产合法等内容。即在合法的条件下,依据合同设立的信托自财产权转移至受托人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信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设立信托关系的行为,信托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首先约束合同当事人。信托生效的结果主要发生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将受益人纳入信托关系之中。受益人是信托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没有受益人的信托是无效的。只有信托生效,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才真正形成,当事人才能根据《信托法》和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此时,承诺信托的财产转移到受托方,信托财产才真正形成并具有独立性。
因此,信托项目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是在信托生效时,此时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项目根据《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两种不同的模式
就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言,采用的信托模式不同,信托生效时点就不同,相应的信托资产确认的时点也就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信托模式开展:
(一)模式一
1.银行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承诺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信托成立。同时将信托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托生效,并规定受益人为该银行。
2.受托人以受托资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
3.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受托人将收到认购资金退还投资人,则银行仍为受益人。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将受益权转让给投资人。此时,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成为受益人。
(二)模式二
1.银行与受托机构签订合同,承诺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信托成立。
2.受托人以受托资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购买资产支持证券。
3.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受托人将收到的认购资金退还投资者。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审核后,将信贷资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生效。
(三)两种模式的比较
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在模式一下,在信托成立的同时,委托人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托生效,委托人先作为信托资产的受益人,该信托是自益信托。投资者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在信托生效后,是受益权转让过程。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则委托人仍为受益人,该信托仍是自益信托。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委托人将受益权转让给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自益信托转变成为他益信托。
在模式二下,投资者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发生在信托生效前,并决定了信托是否能够生效。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银行不会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信贷资产仍归属于银行,信托不能生效。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银行转移信贷资产给受托人,信托生效,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资产产生的利益,该信托为他益信托。
三。不同模式下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模式一下的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在模式一下,完成步骤1时,信托成立并生效,信托项目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此时,受托人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借:客户贷款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银行)
对于步骤2和步骤3,由于是受益权转让交易,属于参与受益权转让双方的核算范围,并非是信托项目下交易,不属于信托项目核算的范围。受托人接收及划转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1.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归还给投资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应付账款——投资人
借:应付账款——投资人
贷:银行存款
2.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划付给委托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银行存款
在此情况下,由于受益人发生了变化,信托项目也应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变更“实收信托”受益人明细科目:
借:实收信托——受益人(银行)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二)模式二下信托资产初始确认时点和相关会计处理
在模式二下,完成步骤1时,只是信托成立,信贷资产尚未转移,不存在受益人,因此信托没有生效,信托项目没有成立,不能确认信托财产。
此后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信托不能生效,自然也就不存在信托项目,因此受托人接受及划付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归还给投资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应付账款——投资人
借:应付账款——投资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发行成功,受托人将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划付给银行,银行核对后,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此时,信托生效,信托项目成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受托人应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开始对信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借:客户贷款
贷:实收信托——受益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由于受托人受托接收及划转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发生在信托生效之前,信托项目尚未设立,因此不属于信托项目的核算范畴,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收到投资人支付的认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银行
将认购资金划付给委托人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
贷:银行存款
(三)两种模式下会计处理的比较
虽然两种模式设计不同,但是对其会计处理原则是一致的,即只有在信托生效时,才能确认信托资产,受托人接受和划付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资金的行为不属于信托业务的核算范畴,应作为自营业务中的代收代付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做可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符合《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要求,同样也便于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资金予以监管。
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信托生效的时点以及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不同。模式一下,信托合同成立时信托同时生效,此时确认信托资产和实收信托。由于是自益信托,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为委托人。待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转为他益信托后,实收信托明细科目的受益人由委托人转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
若发行失败,实收信托的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仍为委托人。模式二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且银行确认并将信贷资产转移至受托人后,信托才生效,并在信托项目下确认信托资产和实收信托,实收信托明细科目的受益人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
四。两种模式的风险比较
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的情况下,两种模式都可以使银行达到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的,即提前收回贷款,提高资产流动性。如果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银行还可将信贷资产从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中剥离,收到的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作为出售信贷资产获得的收益。如果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银行也可将信贷资产作为抵押,筹集到资金,提高资产流动性。
但是,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失败的情况下,银行采用模式一要比采用模式二承担更大的风险。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3篇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4篇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v^信托法》、《^v^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7.3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7.4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8.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9.2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9.3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0.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3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6.4 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17.1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5篇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6篇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_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
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签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签章)
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年__月。分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额__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签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签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释义
1.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9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证券交易的程序
2.1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第三条证券账户的监管
3.1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5.3本信托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证券品种的投资余额超过本信托资产净值的10%;
3.6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证券账户处置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第五条资金清算
5.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8篇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二、委托持股标的.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________,出资________元,以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界定为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49篇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0篇
11. 乙方若申请开通自动分期功能,乙方知晓并同意以下自动分期规则:
(1)自动分期功能的开通、修改和撤销操作采取实时生效,乙方不可在账单日当天开通、修改和撤销自动分期功能。自动分期功能开通后,该信用卡将无法办理消费分期业务。
(2)自动分期功能开通后,当乙方统计周期内的“消费累计金额”达到起始金额(含)以上时,该“消费累计金额”在账单日当天将按乙方最终设定的分期期数和起始金额自动做分期付款处理,乙方需承担分期手续费。其中开通首月“消费累计金额”的统计周期为开通之时至开通后首个账单日,其它月度“消费累计金额”的统计周期为账单周期。“消费累计金额”指统计周期内产生的一般消费交易累计额未还部分,不含预借现金、转账、购汇、美元账户、分期付款、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交易统计日期以甲方系统记账日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成功开通自动分期功能后,如信用卡为不正常状态则不可享自动分期,不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本行或持卡人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或是乙方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存在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如上述情形得到有效处理且信用卡恢复正常状态,则乙方自动分期功能将即时予以恢复。
(4)若当期账单内“消费累计金额”低于自动分期起始金额或“消费累计金额+分期未下账余额”高于固定额度时,不进行自动分期,乙方需按本合约约定按时还款。
(5)乙方若要撤销或修改自动分期功能,需征得甲方同意。
(6)当期已记账且未出账单的“消费累计金额”一旦成功转为自动分期交易,则不可进行撤销,不可对分期期数进行更改。
(7)乙方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8)自动分期业务手续费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一次性收取手续费率,在第一期账单日一次性入账;分期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收取手续费率,在办理成功后每期入账。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1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v^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v^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v^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5.乙方以信托股权(含孳息)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将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如果在行使股东权利时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或其代理人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将按照书面通知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如果甲方的通知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与章程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该项委托,并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甲方未作书面通知,乙方有权按照保护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义务及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v^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取得报酬。
3.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指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费用),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有权拒绝以自己固有财产先行支付。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受益人,双方应就手续费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权,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乙方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并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报告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权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股权及其收益不属于乙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权对外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或担保责任。
6.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并应在信托合同结束后的90日内予以恢复或赔偿。
第八条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报酬
1.乙方经营信托业务,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收取报酬。
2.乙方按信托股权账面价值的(年费率)每年从股权收益中收取手续费,支付时间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个营业日内,将全部信托利益移转至甲方的指定单位或个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内,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与甲方或受益人的财产转移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缴纳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应分别承担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续费等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在本合同约定的信托期限内,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手续费。
3.信托期限届满或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设定的股权信托即告终止,信托终止时,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信托股权股东名称变更手续,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部信托股权及利益归还给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变更或终止:
(1)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3)信托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销;
(5)作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将终止本协议或另行协商解决;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2篇
委托人: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 真: 传 真:
为投资于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
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4、外环隧道项目:指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________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
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
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
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3、收付代理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由受托人本着^v^受人之托、代人理财^v^的理念集合运用:
(1)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通过外环隧道项目的建设、运营获取收益;
(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金额¥: 万元 )。
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v^√^v^表示选择)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3篇
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v^信托法》、《^v^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本金;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
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信托计划、信托财产
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4篇
甲方:×××地方税务局
乙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
为方便纳税人税费的缴纳,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实现“一户通”扣缴税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纳税人授权地税机关与其开户银行鉴订委托扣缴协议的要求,就甲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委托扣缴税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纳税人的授权委托乙方通过 “一户通”系统办理地方税、费、基金的收取并进行资金清算。
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一户通”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对委托缴税业务的管理。
三、为确保该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纳税人签订扣款协议书,负责分户扣款协议书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
3、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纳税通知和提供完税凭证;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解释有关扣缴数据的查询;对确认应减收或补收的,负责处理退款或补收等相关事宜;对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委托缴税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的委托扣款款项必须经过付款授权。甲方生成的电子数据必须符合系统规定的要求,并在当期扣缴期限开始前,向乙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委托扣款数据信息。
5、因业务发展等原因要求变更业务需求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后,制定落实应用开发和调试计划。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一户通”系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调整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协助甲方进行用户端程序(包括通信程序或接口程序)的开发。
3、负责与浙江省金融机构间有关委托缴税业务及技术的协调。
4、负责“一户通”系统收费数据信息的接收、转发。
5、负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维持系统的安全运行,资金清算的顺利进行。
6、负责协调扣缴税款的资金划转事宜。
四、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甲方在正式运行“一户通”系统后,按核定支付标准在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长期有效。但因缴款业务等外部环境变化,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在双方对有关条款的修改未达成一致前,仍按原条款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日期: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5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公章)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6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财产信托合同10篇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7篇
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
│收款人全称____付款人全称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汇票号码_____汇票金额(大写)__│
│签发日期___年__月__日到期日期___年__月__日│
│以上汇票经承兑银行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遵守《银行结算│
│办法》的规定以及下列条款:│
│一、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
│二、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千分之()计划,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
│三、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收付双方自行处理,票款于到期│
│前仍按第一条办理。│
│四、承兑汇票到期日,承兑银行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申请│
│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银行对不足支付票款转作承兑申请逾期贷款,并│
│按照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五、承兑汇票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第一、二联分别由承兑│
│银行信贷部门和承兑申请人存执,协议副本由承兑银行会计部门存查。│
│承兑申请人___(盖章)承兑银行___(盖章)│
│订立承兑协议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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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范本(二)】
甲方:×××地方税务局
乙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
为方便纳税人税费的缴纳,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实现“一户通”扣缴税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纳税人授权地税机关与其开户银行鉴订委托扣缴协议的要求,就甲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委托扣缴税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8篇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短期投资产品。主要风险是信托所面临的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早偿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1.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信托的设立及管理,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投资人的收益水平。
2.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将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对理财本金和收益产生影响。本产品期间内,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利率管理机构调整基准利率的,可能造成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3.信用风险:因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的,将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较大影响。尽管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用以设立信托的信贷资产为正常类信贷资产,但其评级不代表债务人可以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4.早偿风险: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将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进而造成投资人的收益水平下降。
5.管理风险:在理财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理财资金运用部门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信托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会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
6.流动性风险:因本理财计划约定投资人不能提前赎回,投资人在理财计划到期前不能提前取得理财本金和收益。因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信托受托人处置信贷资产、向债务人追偿均需要相应时间,将造成信托财产流动性风险,致使投资人可能无法及时取得理财本金或收益。
7.利益冲突风险: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购买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作为信托受益人所持有的“安徽国元信托·兴业银行信贷资产项目信贷资产信托”的信托受益权,该信托是由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作为委托人以其所有的信贷资产设立的,并将委托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作为贷款管理人对信托项下的贷款进行管理。相关各方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
8.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直接或间接因理财管理人或信托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信托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信托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为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在设立信托时与信托受托人共同协商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
1.法律与政策风险的控制:信托受托人将密切关注、跟踪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宏观经济状况,对未来政策和市场走势作出科学的判断,在发生因法律政策变化导致信托目的不能实现等风险时,及时向信托受益人进行披露。
2.市场风险及利率风险的控制:信托受托人委托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作为贷款管理行,跟踪债务人的经营资信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信托财产的安全。
3.信用风险的控制: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用以设立信托的信贷资产全部为其五级分类中的正常类贷款;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兴业银行大连分行受信托受托人的委托负责贷款的管理,按照其管理自有贷款资产相同或同等注意及谨慎义务管理信托项下的信贷资产。
4.早偿风险的控制:发生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在相关政策允许时,经理财管理人同意,信托受托人可以以信托专户内的资金向兴业银行大连分行购买其他信贷资产,尽量降低借款人提前还款对信托财产收益的影响。
5.管理风险的控制:信托受托人内部建立了岗位分离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以控制管理风险;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专用账户开设在贷款管理行,由贷款管理行对信托专用账户的资金划转进行监控。
6.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发生债务人均未能偿还借款的,信托受托人与理财管理人将积极处置信贷资产,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7.利益冲突风险的控制:首先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用以设立信托的信贷资产均为符合相应要求的正常类优质信贷资产;其次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作为信托受益人向理财产品转让信托受益权时,将根据信托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再次贷款管理人将根据约定按照其管理自有贷款资产时相同或同等注意及谨慎义务管理相应信贷资产;最后信托受托人将恪尽职守,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管理信托财产,对贷款管理人的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并在其认为必要时进行检查。
风险承担:理财管理人将根据理财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理财资金,理财管理人不保证理财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理财的最低收益率,若理财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投资人承担。但若因理财管理人违反理财协议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资金,导致理财资金受到损失的由理财管理人承担。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59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价_____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五、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六、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_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合同法》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0篇
贷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1篇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v^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 自然人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2篇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3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v^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 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4篇
委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受托方:姓名,年龄,国籍,住(居)所地××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v^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 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5篇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6篇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7篇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8篇
供货单位(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单位(以下称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兑单位(以下称丁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为需向甲方订购货价 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号合同。双方确认买卖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买卖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 元,信托期限为 年 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 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 偿还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 ‰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 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 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 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 ‰,共计 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 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合同法》处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方:
法定代表人:
财产信托合同补充条款
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69篇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 人共同出资,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 ”)设立了“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 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 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_________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 (特定受益 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 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_________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 ,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v^信托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 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 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_________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 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聘任的_________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 经营者。
第三条 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 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 有的分配请求权 ,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 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 签署;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_________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 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 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 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_________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_______
__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合同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 过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合同或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 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 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 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_________%的范围内,享有 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 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现代企业法人 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 《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业所得税 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_________万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_________万*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_________%,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 余额(包括反担保 )不超过_________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_________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 、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 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_________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 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 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_________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_________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十八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_________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v^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70篇
供货单位:(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信托单位:(以下称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兑单位:(以下称丁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为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XX元,信托期限为20xx年XX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XX‰,共计XX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XX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合同法》处理。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丁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71篇
委托人: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传 真: 传 真:
为投资于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等、互利的原则,根据《^v^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
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4、外环隧道项目:指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________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
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
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 *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
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3、收付代理机构:指*工商银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由受托人本着^v^受人之托、代人理财^v^的理念集合运用:
(1)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通过外环隧道项目的建设、运营获取收益;
(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金额¥: 万元 )。
受托人在*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v^√^v^表示选择)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72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需货单位: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承兑单位:____________ (以下称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国家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 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年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 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2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 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方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
第六条 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2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 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v^合同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服务合同范本 第73篇
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
本合同郑重声明: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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