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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带什么去办理

  一、协议离婚带什么去办理

  办理协议都要带的东西: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二、协议离婚先去什么地方办手续

  法务时刻提醒,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颁发的办理,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一般在原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比较复杂,除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外,还须准备诉状、证据等材料。就审限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3个月(一般简单案件1个月即可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6个月。二审的,审限3个月。

  三、协议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按《》规定:“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的一般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一般是县一级民政局。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回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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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协议离婚带什么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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