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标志,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的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律师工作站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二、行政法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常识:
行政法是一个部门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为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高效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合法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高效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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