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对于组织成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明确权责,规范行为。在下面,我们汇总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医保管理制度 篇一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医保管理制度 篇二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
三、系统管理员、前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促使本市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卫生统计信息在卫生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及《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采集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选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居民健康水平等统计数据,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第三条市、区卫生局和各卫生事业单位应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重视和加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实统计信息人员,提高统计信息人员的素质。统计信息人员按《统计法》行使卫生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任何侵犯。
第四条市、区卫生局在开展统计信息工作中应与国家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统计信息中心和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密切配合,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第五条各区卫生局和各卫生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实施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信息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为全市卫生统计信息职能主管部门,市医学信息中心为全市卫生统计信息业务指导部门,均应配备专职统计信息管理人员;区卫生局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主管部门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管理人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信息组织按下列原则设置:
(一)各级各类医院设立统计信息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二)其他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适当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均按属地化管理,及时按规定与各区卫生局建立业务关系,接受业务指导。
第三章人员配置。
第八条医院的统计信息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1、300张床位以下2-3人;
4、800张床位以上5人以上;
上述人员配备仅指专职统计人员,不包括病案管理人员。
第九条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或补充专职卫生统计人员,原则上应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考核录用。所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按《x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的要求,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并按时参加年审。对已经在岗的.统计人员尚未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者,由单位督促其在限期内培训合格方可继续在岗工作。
第十条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卫生统计信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统计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统计信息人员继续教育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x市卫生局印发的《x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市、区卫生局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任务,指导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对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本市、区卫生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并按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
(三)负责公布本市、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统一管理、提供卫生统计信息资料,统计咨询。
(四)做好卫生统计信息年鉴。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编写卫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年报。
(六)组织卫生统计信息培训、交流活动,并负责开展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的对外交流。
(七)建立和完善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协调与卫生统计信息有关的学会活动。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市医学信息中心统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对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本市、区卫生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
(三)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开展本市、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的公布工作,并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提供卫生统计信息资料的查询和统计咨询服务。
(四)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完成卫生统计信息年鉴的编辑和发行。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编写卫生统计信息综合分析年报。
(六)协助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统计信息培训、交流活动,并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的对外交流。
(七)在市卫生局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本市、区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协调与卫生统计信息有关的学会活动。
(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统计信息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统计信息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严格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类卫生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三)做好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等统计资料的保管工作,及时备份电脑数据。
(四)做好年度卫生统计资料汇编。
(五)对本单位的计划执行、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题统计分析,实行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
(六)做好统计咨询和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及时地为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七)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创办统计橱窗、统计简报等方式丰富统计工作的.内容,增强统计工作的表现力和影响力。
(八)积极参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统计信息的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九)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卫生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
第十四条市、区卫生局管辖范围内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必须由当地卫生局综合统计工作所在机构审核,经地方卫生局批准颁发,并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调查范围超出市、区卫生局管辖范围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须由当地卫生局综合统计工作所在机构审核,经当地卫生局批准报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批准后颁发。
第十五条由市、区卫生局制定,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备案或批准的卫生统计报表,必须在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名称、备案或批准机关名称、备案或批准文号。卫生统计信息机构或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调查程序、上报日期和有关规定执行统计调查任务,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第十六条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是全国统一的卫生统计标准,市、区卫生局可在严格执行《全国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的地方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卫生统计报表制度未经制定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和各区卫生局须上报的各类卫生统计报表及时限要求:
(一)每月15日前须报送上月如下报表:
1.医院工作报表(门诊部分);
2.医院工作报表(医技科室);
3.医院工作报表(住院部分);
4.医院各科(区)经济收入报表;
5.医院收支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表;
6.广东省部分病种住院医疗费报表;
7.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报表;
8.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合计);
9.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男);
10.广东省医院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年龄构成(女);
11.单病种报表;
12.医院住院病人手术分类报表。
13.病案首页原始数据。
(二)季报、半年报与末月报一起报送,年报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每年1月20前还须报送如下报表:
1.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卫统1表),同时报送纸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卫统4表),同时报送纸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调查表(卫统6表,由区卫生局报送);
4.xx县基本情况(卫统6表附表,由区卫生局报送)。
(三)3月20日前须报送如下报表:
1.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
2.部分卫生机构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
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四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医保管理制度 篇五
一、卫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卫生服务站设立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要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三、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对于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应纳入管理,并及时给与指导和健康干预,督促其定期监测血压和血糖水平,积极落实慢性病三级预防措施。
四、对于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其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其接受规范治疗。
五、责任医生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针对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检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随访。对于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按照要求,及时规范转诊。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档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确保卫生服务的连续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在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活动,在患者间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提高战胜疾病的勇气和信心。
八、定期针对目标人群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指导健康行为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
医保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
第二条 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第四条 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五条 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
(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
(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加强自营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所有财务、货品、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账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销账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三、盘点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四、对账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六、核查与处理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七、奖罚条例19、处罚*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20、奖励*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八
为加强公司外购商品进销存与盘点管理,规范业务作业流程,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外购商品范围。
包括(不限于):免钉胶、硅胶。
二、部门职责。
仓管部:负责外购商品进、销、存管理。
销售内勤:负责开具销售单、退货单及进货不良品之处理。
财务部:负责商品销售及库存管理的财务稽核工作。
物流部:负责联系车辆,安排货运。
1、销售内勤依据商品库存状况,向供货商下采购单。采购订单一式两份,分别于销售内勤、仓库留存。
2、商品入库时,库存管理员应按照客户发货单逐一清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入库商品与采购单一致。
3、对于不良商品应及时通知销售内勤与供货商联系,办理商品退、换货手续。
4、经审查无误的商品,仓管部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商品按照要求摆放相应货位。
5、产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分别留于仓库、采购部、财务部。财务部凭借采购单、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确认往来账款。
1、商品的保管要根据商品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的条件,采用合理的制度放置,既要保证各种商品免受损害,又要保证商品出入库和盘存的方便。
2、商品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每类商品设置商品卡片,并随商品的进出随时登记。卡片上应记录物料名称、货位、入库和出库日期、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卡片要挂在货位对应处。
3、商品的计量单位要按照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的'商品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保证同一种商品前后计量单位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商品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当按种类、包装、体积、重量合理堆码。
5、仓库保管的商品,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用、调换和外借。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公司规定的出库、移库、退库等请求。
6、做好仓库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并对商品的利用、积压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仓管部必须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发货的原则执行,并保证发货手续齐全、完备。
2、仓管部发货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严格按照商品保质期到期先后作出合理的出库安排。
3、商品销售时,销售内勤首先确认销售货款已到账或赊销已经领导审批,后开具“销售单”。物流部根据销售单安排货运发货。
4、仓管部凭借“销售单”、货运回执单,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贰份,一份留仓库备存,一份连同“销售单”、“货运回执单”递交财务部。
5、门卫应该严格按照仓库开具的出门证审查货运车辆,无误后放行。
1、发生销售退回时,销售内勤首先应根据该批商品的销售单核对退回商品。确认无误后,符合公司销售退回政策的,销售内勤填写“退货单”,仓库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退回的商品应提交质检部检测,对于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单独存放,定期按照公司商品报废流程处理。
3、如果财务部对该批商品已开具销售发票,当月开具的发票,客户尚未认证,可以直接将发票退回。跨月度或者客户已经认证。则购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4、财务部根据“退货单”与仓库“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往来账款。并做库存账务调整处理。
七、库存盘点。
1、盘点的主要内容:查清商品实际库存量、仓储台账、财务明细账是否相符,查明商品发生盈亏的原因,查明商品的质量状况等,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处理超储、呆滞商品,节约流动资金。
2、盘点周期:每月抽样盘点进行一次,每年全面盘点进行一次。
3、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仓管部应详细说明原因;必要时,追究相关部岗位的责任。根据公司的处理意见,仓库、财务做相应账务调整处理。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九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一)、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做好保密工作。
3、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各执一份。
4、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通道畅通。
5、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6、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门窗是否已锁好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未经财务主管人员同意随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二)、日常管理
1、合理设置各类物资的账簿。严格按有关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处理,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正确无误。
2、会同督促所需物资部门填制申购单,及时采购所需物资,使库存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不延误工作为准。物资到达时,首先将申购单及原始单据核对是否相符(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是否相符)。其次再与原始单据和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制收料单。
3、做好各类物资的日常核查工作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料失少或因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须报废处理的,必须填写专门报告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4、按物资的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5、定期进行各类存货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上报主管及时加以处理。
6、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货物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跟其他货物区分管理,并在该区标示警示标语。
7、保管员必须24小时在岗,有事请假,必须有人顶岗。吃住在库,保证物资材料出入库正常运行。
8、保管员设置两套账,即手工记账和电脑录入相结合,每日终时,根据收料单、领料单记账,核对库存是否一致,紧密配合会计,核对单据,做到帐物相符。
9、每月最后一天下午6时为结账时,将当月发生的物资材料出入库单据汇总,打印工程物资明细表两份,一份交会计,一份自行保存。
10、仓库内严禁烟火,离岗时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
(三)、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单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入库物料处理放在待入库区域内,不得与已入库物资混合放置。
3、因工地急需使用而在当地采购但未入库的原材料或物料,必须补办入库手续。
4、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必须及时分类整理上架,严禁随意堆放。
(四)、物料及产品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生产工人领料按工艺卡上的数量核发,注明领料人。
2、领用工具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角磨机,剪刀,卷尺等),使用人有义务爱惜公司财物,如发现有故意损坏或遗失等情况,直接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劳保用品及低值耗材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发放(如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按月定额供应给个人,如须超额领用须经厂部领导批准,才能重新申领。仓管负责监督旧物的回收情况,必要时须在相关登记簿上登记注明。
3、涉及夜间及特殊情况领取物品,可由厂长到仓库借用簿上签字,并于次日上午及时补单。
4、外出工地领料,须见单发料。工地余料须由领队盘点入库,仓库人员作好退料登记(须注明:退料工地名称,退料时间,领队签名)。
5、公司产品的出库,应统一由仓管员根据业务负责人提供有领导签署意见的合同或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填开出仓单须经厂长签字后发货;门卫值班人员须认真核对产品出仓手续是否齐全确认签字后才可放行,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仓库留存,一份门卫留存备查。
(五)、外出作业工具出库管理
1、电动工具、五金工具、计量工具等工具类物资需要带到现场作业使用的,一律办理出库登记手续方可出厂,并且在外出作业完毕后及时退还仓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2、班组所需工具统一由班组长负责借用,安装队所需工具统一由队长负责借用,其他人员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借用工具。
3、借用时,借用人要检查工具的完好性,借用时工具已存在缺陷的,办理登记时要注明情况。
4、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对非限时借用,由班组负责保管的工具,定期须核查对账一次;对限时借用的工具,须及时核查退还情况,借用时间到期但借用人须继续借用的,要办理续借登记。
5、对于有问题暂时无法使用的工具,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告知厂长进行维修,保持工具的完好。
6、工具丢失的,由借用人作书面说明,未做书面说明或经调查属借用人未尽保管责任造成丢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十
明确会所零售商品的进、销、存管理,以有效地控制过程。
适用于zz城会所商品的采购、零售及库存管理。
3.1各区域服务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商品的采购申报工作。
3.2会所领班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申请工作。
3.3会所主管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审核工作。
3.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会所全部商品审批工作。
4.1根据库存制定商品进货计划,拟定品种、规格、品牌、价格标准;缺货登记,进货合理,按程序审批。
4.2领班在批准的合格供方处采购,货真价实。
4.3验货:名称、规格、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商品包装与外观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完整。不合格记录/退换货。
4.4填写《入库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进货日期等信息。登记流水帐。
4.5服务员填写《领料单》,发货、领取方签字。按保质期,先入先发。
4.6制定价格标准,填写价格标签,主管批准唱收、唱付、钱款当面交清。记流水帐、现金帐、盘点柜台存货,交款。
4.7每日清点柜台存货,每月盘点库存数和商品质量、保质期、保存期。
4.8发现损坏、有瑕疵商品登记,判断损坏性质,质量问题退换货,自然损坏经理批准后作报损处理,登记盘点表。
5.1无
6.1无
进销存管理制度【优秀5篇】 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江苏省贯彻实施细则》(苏劳医〔1999〕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医〔20xx〕3号),以及药品管理相关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是指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定点资格,经公开招标定点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市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零售药店定点原则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择优定点。
合理布局:指在居民集中居住区、集贸市场、街道(镇)所在地和其他便民地点设立定点药店。同一法人代表或同一连锁公司在同一街道(镇)定点药店的数量不能超过该街道(镇)定点总数的1/2。
总量控制:以街道(镇)为单位,每1.2万户籍人口设家点药店,原则上市区总量控制在200家左右,并根据行政区划变化、居住人口的增加等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定点数量,满足保人员购药需求。
自愿申报:
零售药店自愿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服务,并遵守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执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可申请定点格并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择优定点: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药店,取得定点资格后,以置布局、经营面积、资金规模、药品品种数量、药品价格、管和服务质量等内容作为择优定点条件,以评分高者为优,根据定点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定点。
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
(一)符合定点药店区域规划布局设置的要求;
(二)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并正常经营满年的。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保证服务质量,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
(四)药店经营仅限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的项目和批准文号为卫消字、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及常用医疗器械。
(五)必须具有24小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相关品种(不少于800种,不含中药饮片)的能力。
(六)应配备xx名以上药师(包括药监部门认可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药师(含)以上职称,下同),并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有至少xx名药师在岗;其他药品从业人员须经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八)建立健全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有关帐薄设置、核算和记账方法等财务制度。医疗保险药品销售单独立账,财务会计管理与药品购销存管理相符。
(九)药品进销存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按规定进行数据录入及传送,并接入监管部门远程管理系统。
(十)注册资金(个体工商户为资金数额)30万元以上;在市区内环高架以内的药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其它地区的药店实际营业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
具备本办法第四条第(二)至(十)项规定条件,愿意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并遵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零售药店,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定点资格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凭证;
(七)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九)药店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具有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根据布局规划和择优定点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医保定点,有效期为年。
布局规划和择优定点条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确定。
首次招标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定点资格并经年审合格的零售药店中进行。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定点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应对招标确定的定点药店进行医保政策、业务操作的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包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规范、费用结算、违规处理、违约责任以及费用审核与控制管理等内容的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有效期一般为年,定点资格年审合格后方能续签。任何一方违反服务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或停止协议,但须于30天前通知对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定点药店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医保管理工作,及时按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有关资料和数据,与社保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药品购、售管理。
(一)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各定点药店使用个人帐户配购药品。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配购药品时,每天不得超过xx次或费用不超过200元;每月不得超过次或费用不超过800元。超过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结算。
(三)定点药店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配售服务时,应认真核对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由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做好代购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以备后查。同时,药师应认真询问病情并指导用药,一般药品不得超过日用量;急诊用药一般不得超过日用量;对于某些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如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等)可适当延长。对于外配处方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四)定点药店对所配售的药品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拒绝参保人员小额购药要求,医保划卡购药(同品规)价格不得高于现金售价,费用结算应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发票,并单列记帐。
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定点药店的检查和费用审核,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结付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发生的应当由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的费用。定点药店有义务提供与费用结算、检查监督等相关的资料和账目清单。
定点药店变更或歇业核准备案。定点药店需要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所有制形式、经营地址等内容或歇业的,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或批准歇业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符合定点条件的,办理定点变更或歇业备案手续,并送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对于营业地址需要变更至其他街道(镇)的(按定点规划要求尚能定点的),应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变更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地址变更备案。备案四个月后尚未办理定点变更手续的,原医保定点(包括医疗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和社保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药店的检查和年度考核。要对定点药店的定点资格进行年度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定点药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限期整改或取消定点资格。
定点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限期至个月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服务协议:
(一)拒绝参保人员小额购药需求或医保划卡购药价格高于现金售价的;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医保专用发票的;
(四)营业时间内药师不在岗的;
(五)不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的;
(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定点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xx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资格的申请。同时移交药监、工商、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一)采用伪造或变造账目、票据等手段结算医保基金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违反《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规定的;
(四)未提供医保服务,却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保费用的;
(五)药品进销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能真实反映医保结算情况的;
(六)为未定点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划卡结算医保费用的;
(九)拒不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检查考核的;
(十)连续xx个月未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且不进行歇业备案的;
(十一)不参加年度审核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十二)两次暂停服务协议限期整改后仍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违规行为的;
(十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苏劳社医管〔20xx〕5号和《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锡劳社财〔20xx〕9号)规定,积极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和定点药店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加强定点药店的自律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本办法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进销存管理制度优秀7篇 篇十二
1、为了保障仓库货物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特制定仓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物流部门。
(一)货物入库。
1、收货后,办理入库手续时,仓管员必须对照货物与采购单、提货单所列的型号、数量或规格是否相符;对自己清点的货物进行自检完毕后,将货物与单据交与检验员进行再次检验核查;如发现型号、数量、规格不符,及包装破损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不迟于次日报送部门主管处理。
2、入库货物明细(入库单)必须由仓管员及检验员依次确认货物验收无误后,由检验员把单据交给物流文员及时入库。由系统生成进货单后,交与检验员核对,再由仓管员及检验员同时确认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
3、若仓管员或检验员因工作失误出现货、单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仓管员及检验员共同承担。
(二)货物出库。
1、仓管员应按照文员提供的出库单认真核对出货型号及数量。
3、货物出库时,仓管员及检验员双方须同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交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
4、若仓管员及检验员因工作失误导致货、单不符等问题,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均由该仓管员及检验员共同承担。
5、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三)货物盘库。
1、文员:必须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库存现量表”交与仓管员,并配合仓管员及检验员进行库存盘点,确认库存货物与系统中的数据实际情况后,发邮件通知部门主管。
存盘点,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并存档盘点后的单据。
3、检验员:协助仓管员进行每月盘库,检验核查盘库情况。
4、盘库完毕确认无误后,仓管员及检验员双方须同时在“库存现量表”
上签字认可,并交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
3、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并保持仓库环境卫生。
4、仓库所有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有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借条,才能让其借走,该借条由仓库主管保留至货物归还后,交借货人自行销毁。
医保管理制度 篇十三
1、熟悉职责范围涉及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医院管理工作。
2、负责与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医院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医保管理信息。
3、负责参保人员就医的审核及费用报销,做好相关财务数据工作。
4、配合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医疗临床科室执行医保管理要求的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协助医疗临床科室按各医保管理要求对医保病人做好服务工作。
5、积极参加医保管理工作学习,及时掌握医保管理要求与信息。
6、负责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月报表工作。
1、公布医保就医程序,方便参保病员就医购药。
2、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
3、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和费用结算手续时,应认真核对人、证、卡相符,杜绝冒名就诊或冒名住院现象。
4、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和住院病历,就诊记录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病情诊断要与用药相符。
5、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无故拒收、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病员。
6、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挂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在医疗服务补充协议规定的控制比例内。
1、严格执行医保诊疗项目,不得将医保范围外的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2、使用医保目录外服务项目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
1、严格执行医保用药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品种齐全,使用符合协议规定。
2、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应征得参保病员或家属同意,并逐项签字,住院病人甲、乙类药品的比例符合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
3、严格执行医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病人在住院期间外购治疗性药品和材料,如病人确实因病情需要外购治疗性药物或材料,必须经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产生费用及时上报并计入住院总费用。
1、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得擅立项目收费、分解医疗收费项目、提高医疗收费标准。
2、参保人员门诊挂号和医疗费用结算时,使用定点医院统一发票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医疗保险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补充医疗保险,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
4、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医保部门如实报送医疗机构月对账单。
仓库进销存工作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为强化公司外购商品进销存与盘点管理,规范业务作业流程,确保公司财产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包括(不限于):免钉胶、硅胶。
销售内勤:负责开具销售单、退货单及进货不良品之处理。
财务部:负责商品销售及库存管理的财务稽核工作。
物流部:负责联系车辆,支配货运。
1、销售内勤依据商品库存情况,向供货商下选购单。选购订单一式两份,分离于销售内勤、仓库留存。
2、商品入库时,库存管理员应根据客户发货单逐一清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确保入库商品与选购单全都。
3、对于不良商品应准时通知销售内勤与供货商联系,办理商品退、换货手续。
4、经审查无误的商品,仓管部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商品根据要求摆放相应货位。
5、产品入库单一式三份,分离留于仓库、选购部、财务部。财务部凭借选购单、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确认往来账款。
1、商品的保管要按照商品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的条件,采纳合理的制度放置,既要保证各种商品免受伤害,又要保证商品出入库和盘存的便利。
2、商品储存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每类商品设置商品卡片,并随商品的进出随时记下。卡片上应记录物料名称、货位、入库和出库日期、进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卡片要挂在货位对应处。
3、商品的计量单位要根据通用的计量标准采取,对不同的商品采纳不同的计量办法,保证同一种商品前后计量单位的全都性和精确性。
4、商品码垛要牢固、整齐,要留有工作道,便于保养、清点、收发,应该按种类、包装、体积、分量合理堆码。
5、仓库保管的商品,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试用、调换和外借。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不合乎公司规定的出库、移库、退库等哀求。
6、做好仓库与选购、销售环节的连接工作,在保证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削减库存,并对商品的通过、积压等状况提出处理看法。
1、仓管部必需严格根据先办手续后发货的原则落实,并保证发货手续齐全、完备。
2、仓管部发货遵从先入先出原则。严格根据商品保质期到期先后作出合理的出库支配。
3、商品销售时,销售内勤首先确认销售货款已到账或赊销已经领导审批,后开具“销售单”。物流部按照销售单支配货运发货。
4、仓管部凭借“销售单”、货运回执单,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贰份,一份留仓库备存,一份连同“销售单”、“货运回执单”递交财务部。
5、门卫应当严格根据仓库开具的'出门证审查货运车辆,无误后放行。
1、发生销售退回时,销售内勤首先应按照该批商品的销售单核对退。
回商品。确认无误后,符合公司销售退回政策的,销售内勤填写“退货单”,仓库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退回的商品应提交质检部检测,对于不能再次销售的商品单独存放,定期根据公司商品报废流程处理。
3、假如财务部对该批商品已开具销售发票,当月开具的发票,客户尚未认证,能够直接将发票退回。跨月度或者客户已经认证。则购货方应开具红字发票。
4、财务部按照“退货单”与仓库“入库单”、资金支付申请单支付货款或挂账往来账款。并做库存账务调节处理。
1、盘点的主要内容:查清商品实际库存量、仓储台账、财务明细账是否相符,查明商品发生盈亏的缘由,查明商品的质量情况等,做到账实相符,准时处理超储、呆滞商品,节省流淌资金。
2、盘点周期:每月抽样盘点举行一次,每年全面盘点举行一次。
3、盘点中浮现的盘盈、盘亏,仓管部应具体说明缘由;须要时,追究相关部岗位的责任。按照公司的处理看法,仓库、财务做相应账务调节处理。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落实。
零售商店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十五
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资采取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离打算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平安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该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常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全都;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选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准时上报主管,分析缘由,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实行“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别状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察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平安。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提升工作效率。
仓库进销存工作管理制度 篇十六
1.1.1按照供给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按照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情况,如货物有严峻受损情况,需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经理迎候处理,如货物情况完好,开头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需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情况(当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需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送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状况须准时上报主管及生管,以便准时通知客户。
1.1.4卸货时如碰到恶劣天气(下雨,大风,冰雹等),必需实行各种方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所有向上,不行倒置,每堆码放的数量严格根据产品码放暗示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主管。
1.1.6接单后必需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迎候处理方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送公司或司机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分,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需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需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编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
1.2.5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2.1.1全部的出库必需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举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沛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送部门支配车辆。
2.1.3仓管严格依据发货单发货,如发觉发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需准时通知主管,并在发货单上清晰注明问题状况,以便准时解决。
2.1.4仓管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情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1.5仓管根据派车单挨次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编号、数量、状态等。
2.1.6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挂好库存卡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全部货物不行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需根据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木托盘上。货物必需保持清洁,长久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废代,胶带等。
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精确的记录。
3.1.4面对通道举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便利,简单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对通道保管。
3.1.5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升保管效率。有效通过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
3.1.6按照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逼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淌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时节性物品则依其时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3.1.7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升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认识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光,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升效率的重要办法。
3.1.8按照物品分量支配保管的位置。支配放置场所时,固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上边。这对于提升效率、保证平安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3.1.9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因为商品的多样化、共性化、使用寿命普遍缩短这一原则是非常重要的。
3.2.盘点流程。
3.2.1全部的货物每半年必需大盘一次。对a类货物须每月盘一次。b类三个月盘一次,c类半年一次。
3.2.2针对天天出库的产品举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举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精确性。
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举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举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举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举行核查,如发觉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准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1仓库平时运作检查内容。
4.1.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4.1.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4.1.3、门、窗、天窗及另外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情况良好,能有效阻挡鸟及另外飞翔类昆虫进入。
4.1.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平安。(检查办法:将库内的灯所有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4.1.5、仓库办单处是否干净。(要求:a、全部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楚的分类)。
4.1.6、仓库地面是否清晰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4.1.7、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4.1.8、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4.1.9、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4.1.10、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须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按照需要,能够在仓库里灵便移动)。
4.1.12、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楚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4.1.13、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4.1.14、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4.1.15、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4.1.16、全部退货的处理必需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需贴有“退货通知单”。
4.1.17、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4.1.18、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全都?
4.1.19、仓库是否彻低按“发货单”备货发货。
4.1.20、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需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当存放于同一仓库。
4.1.21、同一客户的产品,假如能够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可以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产品必需存放于同一仓库。
4.1.22、收货时,是否按规定认真分拣货物。(检查办法:假如有收货,请检查现场按批号分拣状况;假如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5.1.1、要仔细落实《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
5.1.2、仓库管理人员必需认识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状况等问题。
5.1.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常常清理杂物。
5.1.4、要按照储存物的性质,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任凭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
5.1.5、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应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应立刻拉掉电闸。
5.1.6、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需经有部门批准,并实行平安措施。
5.1.7、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仓库进销存工作管理制度 篇十七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觉实物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刻向选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条理,注重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3、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记下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除,结出余额。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或过期,将物资的损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领用物品,按照规定须提前作方案报库管,库管员将报来的方案按挨次编排好,做好名目,预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用。
6、领料人要填好领料单并签名,经部门经理签字,库管员才干凭此单发货。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部门一份,负责人凭此单验收;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财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发货时库管员要采纳先进后出法发货。
7、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终小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将盘点结果和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8、仓库建立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进销存管理制度【优秀5篇】 篇十八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
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19、处罚。
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
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进销存管理制度【优秀5篇】 篇十九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须及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须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须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安排代理人。
7、所有销账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须接受处罚。店长自行发现混签、丢签,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处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须认真配合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及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12、盘点结束后,及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晰;如出现不符,就必须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须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须安排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出现的问题如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须接受处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须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a.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b.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c.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d.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e.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
f.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落实后,账务管理员根据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19、处罚。
a.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b.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c.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d.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e.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f.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g.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100元、导购50元)。
h.库存品存在袋子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y.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j.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20、奖励。
a.连续三个月以上账目清晰,账与账、账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200元、导购10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b.财务人员稽查时,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奖励店长100元。
c.全年账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进销存管理制度【优秀9篇】 篇二十
明确会所零售商品的'进、销、存管理,以有效地控制过程。
适用于城会所商品的采购、零售及库存管理。
3.1各区域服务员负责管辖范围内商品的采购申报工作。
3.2会所领班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申请工作。
3.3会所主管负责会所全部商品的采购审核工作。
3.4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会所全部商品审批工作。
4.1根据库存制定商品进货计划,拟定品种、规格、品牌、价格标准;缺货登记,进货合理,按程序审批。
4.2领班在批准的合格供方处采购,货真价实。
4.3验货:名称、规格、数量与发票是否一致;商品包装与外观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完整。不合格记录/退换货。
4.4填写《入库单》,记录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进货日期等信息。登记流水帐。
4.5服务员填写《领料单》,发货、领取方签字。按保质期,先入先发。
4.6制定价格标准,填写价格标签,主管批准唱收、唱付、钱款当面交清。记流水帐、现金帐、盘点柜台存货,交款。
4.7每日清点柜台存货,每月盘点库存数和商品质量、保质期、保存期。
4.8发现损坏、有瑕疵商品登记,判断损坏性质,质量问题退换货,自然损坏经理批准后作报损处理,登记盘点表。
5.1无。
6.1无。
零售商店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二十一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需在店铺建立台账,账务管理员同步在公司建立起对应的大账。
2、建立新账前,必需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精准无误。
二、销账。
3、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需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和销售小票交至账务管理员,账务管理员在一周内完成销账,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需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楚,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必需接受惩罚。
4、与商场联营店铺不得私收现金,一旦发觉对直接责任人做辞退处理。对通过公司批准,个别商场内部人员购买产品所收现金必需适时上交公司,收现商品做入销售日报和周报,注明内购和折扣比例,不能向货品部办理退货。顾客损坏商品理赔款视同内购销售,做进销售报表。
5、各店的出货单由店长或导购正式签字后在1~2日内必需返回货品部,出货单一式四份,店长留存一份,其余三份交回货品部,货品部留存一份,转交财务部两份。
6、店长和账务管理员必需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需当天做账,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碰到店长或账务管理员请假的情况,超过三天假期就必需上报业务主管或会计,布置代理人。
7、全部销账工作必需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显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需整理收集好全部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视为违章,必需接受惩罚。
三、盘点。
8、自营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总数,月盘明细,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明细即每月由财务人员随机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需对明细账。
9、月盘时对柜台上显现的混签、丢签商品不能盘点入账,应办理退货手续,退回货品部进行重新核定。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即视为违规,必需接受惩罚。店长自行发觉混签、丢签,情节细小,并适时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此类情况不进行惩罚。
10、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议,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冲突时,销售给盘点让路。店长和导购必需认真搭配盘点人员的工作,并应整理好台账,适时与盘点结果进行核对。
11、盘点表一式两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需归档保存,以备下月查实。
四、对账。
12、盘点结束后,适时进行盘点实数与台账、大账的核对,只有核对后实现实数与台账、大账完全相符,才能说明账目清楚;如显现不符,就必需对明细资料进行逐一核查,找出差异。
13、对问题较少的店铺,盘点当日就必需完成核查;对问题较多的店铺,店长必需布置时间在三日内回到公司与盘点的`财务人员进行核查,并把显现的问题照实上报会计。拖延核查时间将视为违章,必需接受惩罚。
14、对账核查的各种问题不管查清还是未查清都必需逐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上报会计。
15、自营店库存管理必需做到:
a.以产品系列和品类分开装袋装箱集中储放,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b.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适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c.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需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尤其易折的银链商品。
d.单款产品的库存量不能过大,中低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4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高价格带商品畅销款单款库存不能超过2件;一般款式单款库存不能超过1件;对滞销库存商品每3个月向公司办理一次调货。
e.各自营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自营店库存指标详见附件。
f.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削减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六、核查与处理。
16、会计负责对各店存在的混签、丢签、丢失原始进销凭证(进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丢失货品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混签、丢签核查清楚后监督店铺进行价签调整和补充,货品丢失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
17、会计和总经理对当月自营店进销存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看法落实后,账务管理员依据处理看法对存在问题的店铺账目进行调整,实现公司大账与店铺台账的统一。在未经总经理或会计批准的情况下,账务管理员不得私自调账。
18、每月自营店进销存报表由账务管理员供给真实牢靠的数据和资料,会计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上报总经理。自营店进销存报表上报时间与损益表同步。
七、奖罚条例。
19、惩罚。
a.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50元;导购30元)。
b.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c.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5件(店长罚款200元;导购100元)。
d.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100元)。
e.联营店铺私收现金(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f.专卖店任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进销存管理制度通用2篇 篇二十二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来源:新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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