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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有项目是不是必须成立分公司

问题解答:

异地有项目不必须成立。以住所之外自有或租借场所设点经营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以公司名义异地经营,但未设点的,无需办理登记,不以“无照经营”论。

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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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异地有项目是不是必须成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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