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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医疗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解答:

员工在医疗期内,如果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公司一般不可以与其解除,但是员工可以依法主动与公司解约。如果公司的,需要依法支付给员工赔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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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员工在医疗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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