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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突发疾病或意外,能否认定工伤?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突发疾病或意外,能否认定工伤?的观点吧。

01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出现意外属于工伤吗?


案情回顾

窦某生前为某销售公司员工,工种为销售业务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司要求窦某以在家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至事发当日,窦某一直在家通过线上方式与客户沟通发货及对款问题。

3月13日下午5:05,窦某在网上向客户介绍公司情况,下午5:22左右,窦某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后,窦某家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撤销该不予认定决定书。

律师普法

疫情期间,许多用人单位积极防疫、响应号召,要求职工弹性工作、居家办公。此种工作模式下受伤或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综合《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来看,认定工伤的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原因,居家办公的特殊点在于工作地点与生活场所高度混同。

若劳动者是根据单位的要求居家办公,那么其在“家”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家”可以视为工作地点,这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且没有证据表明伤害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窦某系根据公司要求居家办公,病发时窦某仍在履行工作职责,所以其所处的“家”的场所应当视为工作场所,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02去往疫情防控点途中死亡属于工伤吗?


案情回顾

彭某生前为某镇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负责该镇某片新冠肺炎疫情的排查工作。某日,彭某的领导要求其当日下午到防疫地点从事排查工作,彭某匆忙出门,在赶往防疫地点途中突然发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人社部门认定彭某死亡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彭某家属诉至法院后,法院认为彭某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应予认定。

律师普法

疫情期间,许多从事一线防控的单位出台了24小时待命的特殊要求,也正是夙夜匪懈的劳动者,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中坚力量。职工在疫情排查防治的特殊时期,因工作需要和工作条件有限等原因,其部分工作需要在家中完成,故职工在家时,可视为特殊时期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因此,职工从家里出发赶往疫情防控地点的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基本特征,应视同工伤。


对于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突发疾病或意外,能否认定工伤?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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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突发疾病或意外,能否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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