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经过转让可以作为一种非货币财产。因此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用知识做股本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具体财产,不得出现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但是、行政法规对于评估作价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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