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的观点吧。
当遗产继承程序开始之后,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的话,继承人们应当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继承遗产。那么,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律师解答:
遗嘱执行人职责: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3、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继承人、受遗赠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遗产;
4、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律师补充: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发生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也就是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思继承。
3、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依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来转移遗产,遗嘱的内容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及其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
只要遗嘱合法有效,便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无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对于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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