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什么?
面积按建筑面积算,阳台算一半的面积。小于45平米的说法就没有听说过了
具体多少钱,最好你看看房产证上的面积去算,一般补偿都是依据这个本本的。
还有,补偿的话,是按照评估价的,并不是说想多少就会有多少,但也有高的,要看你这拆后做什么的,公家事业还是私人事业,如果是私人地产买的话,要狠一点吧,反正他们也赚钱,但我建议你最好是要他补同面积的房子,或者更大面积的,这个时候你有和他们谈判的资本,哪怕是要更大面积的新房,所补的差价也不会很高。
二、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
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
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
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 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
契税 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
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三、上海自贸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有哪些条件
一、内资融资租赁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试点产业,之前一直由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各个省和自治区的审批主管部门只是受理和向国家商务部推荐资质好的企业名单和报送资料。根据最新的国家政策调整,每个省和自治区的商务厅、直辖市商务委员会及税务局负责所在区域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受理、联合审批和发证,并报送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监备案。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着重核查股东的经营背景、资金实力、风控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
自贸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并实缴到位。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可以试点注册内资融资融资租赁的地区只有福建自贸区和浙江自贸区。
二、外资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以外资融资租赁为主。外资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现商务部已把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直辖市的商务委;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审批,注册资本1.7亿人民币以上。由各省级商务委受理后转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审批。
外方投资主体的要求主要有:
1、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外商投资比例>=25%;
2、2-3名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
3、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4、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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