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在监狱一般是没有的,因为监狱,行为人人身受限,一般是无法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会出具离婚裁判,不出具离婚证。
依据:
《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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