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证怎么办理
法律常识: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1、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家长中的一方所在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生育服务证。只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原则上都可以办理准生证,建议如果想要孩子的户口上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可以到爸爸的户口所在地申请;
2、双方如准备生育服务证填写工作单位,则还必须有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把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所在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盖章。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怎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过程包括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手续。2012年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 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过程
办理时间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办理手续
不同的地区在办证程序上取舍不同
2012年年底,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仍然觉得当前的办证程序复杂冗长,并将办证的时间成本折算成经济成本,主张办证时间从19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这样的主张在“简政放权”的改革主旋律之下,容易获得认同,在政府部门一方看来也有其合理性,但相对一个证件的存废而言,精简程序所释放的成本空间必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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