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只要对补偿的原则有了充分的理解,被拆迁人就能准确评估自己的房屋价值而不获得补偿。分析拆迁补偿的具体问题,谈谈拆迁应该以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一、参考周边地区的房价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附近具有类似产品结构的商品房进行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价值,不得低于发布公告时所征收的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但若拆迁人的住房问题,所处的土地性质已经不再属于国有土地,而是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也不用为此担心。
《******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为了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被征收补偿土地,通过征收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如果将有补偿安置住房列入该地区在城市规划区内,则土地权要求执行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然而,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土地补偿的减征工作。所以,无论拆迁人的土地性质如何,拆迁人都可以更好地理解周围的房屋市场,从而知道自己的房子应该获得多少补偿。
二、不降低生活水平是否可以保证
一直以来,国家都强调要确保被征收人员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生活有保障。就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基本要求。
在货币补偿方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规定,除房屋本身的价格外,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向被征收人支付的补偿金额包括:
1.因征收房屋而临时安置补偿搬迁。
2.对被征收管理的房屋进行价值补偿。
3.补偿因被没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业损失。
但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并不能降低拆迁人的生活质量。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农村社会集体土地房屋还可参照周边市场的房价分析,但应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假设是产权转让补偿,那一平米的面积一般为一平米。房屋拆迁者可以自愿进行拆迁补偿。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反对意见,对于其不合理之处。
房屋拆迁是一件大事,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如果补偿不合理,将对拆迁人未来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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