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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未确认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确认如果是指管理人没有将该债权进行登记,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则按照规定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一般会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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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债权申报未确认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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