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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社保是我国的基础保障之一,社会保障也是我国进步与发展的重要产物,在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呢?相信许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法务时刻小编就简单讲一下在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准备好补缴材料在工作日时间到指定银行缴费就可以了,下面法务时刻小编就详细介绍下在天津如何补缴社保。

一、在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一)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

3、账户在天津市

4、社会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三)补缴流程

1、在个人缴费窗口接续缴费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核定缴费手续,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

2、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到指定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POS机刷银联卡缴费。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六)温馨提示: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个人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260元为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14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保值费;补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保值费。

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上面就是具体方式,希望可以对广大天津市民有所帮助。社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人民利益从而设立的保障制度。是为了国家更好更稳定的发展提供保障,也是对于劳动者遭遇意外风险的有效保障,可以让大家更好地生活。

【温馨提示】:在实际问题情景中,如您遇到社保缴纳/等问题,建议您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如您遇到其他社保类法律问题,可以向法务时刻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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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在天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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