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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其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从5月起我们国家实施了营改增的试点,自从营改增以后认定有什么变化吗?接下来由律师工作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方面的知识,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二、什么是项税额

项税额(outputVAT),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交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其销项税额分为含税、不含税两种。

三、折扣方式下的销售额折扣

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需要做几点解释:

第一,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严格区分开。另外,销售折扣又不同于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销售折让与销售折扣相比较,虽然都是在货物销售后发生的,但因为销售折让是由于货物的品种和质量引起销售额的减少,因此,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第二,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存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这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向购买方收取货款,劳务收入以外同时收取。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与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

例如:某书店本月的图书销售收入为113万元(含增值税税额),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该书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不含税销售额=113万元/(1+13%)=100万元销项税额=100万元×13%=13万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其认定标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以上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此外,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以及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100万元但在30万元以上且财务核算健全的,也可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如上所述,便是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什么意思,以及其认定标准相关规定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的是满足相应规定的条件,才能具备认定的资格。而对于认定资格,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一定的标准等,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什么

一、一般纳税人是指什么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二、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5、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三、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1、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在5-7月免于发票认证,自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分别适用发票认证规定。

2、申报时注意核对《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进项税额是否一致,以及存根联明细与当期开票情况是否一致。

3、财务报表要先于申报表点击全申报,请注意财务报表和申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4、在提交全部附表和主表后需要点击“全申报”,系统会对表内、表间逻辑进行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时产生相应提示,需按照提示要求对报表进行修正后重新提交。

5、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

6、一般纳税人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

7、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8、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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