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网购陷阱多,类似于刷信誉诈骗、假客服诈骗等网购骗术不绝于耳,层出不穷,不过,这些诈骗对象通常是淘宝买家。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却审理了一起针对淘宝卖家的敲诈勒索和诈骗案。
手段一 冒充商标持有人
彭某某:您好,贵店的商标我已经注册过了,您现在属于冒用,我可以起诉您。
淘宝客服:请问您能提供商标注册凭证吗?
彭某某:当然,不过我可以授权给您使用,但要收取一定授权费。
淘宝客服:亲,这样,您不起诉我,我就给您授权费。
某日,彭某某浏览手机淘宝,看到一家淘宝店铺,经查,店铺使用商标已被他人注册,便主动联系卖家谎称“帅气”商标是自己注册的,要其更改内容,否则将提起诉讼。淘宝卖家遂向其索要商标注册凭证,彭某某通过PS伪造了盖了红章的商标注册凭证,随后与店家协商给予5000元授权费即可授权其正当使用。淘宝卖家信以为真,考虑到提起诉讼,店铺信誉会受损,便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予彭某某5000元授权费,不久淘宝卖家收到了一张所谓的“授权证书”。
手段二 冒充公司采购,要求“暗箱操作”
彭某某:亲,我是XX公司的采购,想在您店里购买5台电扇,您能在发票上把单价抬高,多余部分私下返回给我吗?
淘宝客服:好的。
彭某某:给我一个银行卡号,我线下转账给您。
淘宝客服:好的。
彭某某:我已经转账成功,您看看提示信息。
淘宝客服:我看见了,已经把差价打到您支付宝了。
彭某某:谢谢,不过我考虑到线下交易售后不方便,我还是在淘宝上按原价重拍5台,您把我之前的汇款返回给我。
淘宝客服:好的,我支付宝转给您。
这样的转账对话看似正常,但淘宝卖家的钱款已“不翼而飞”。
2018年6月上旬,彭某某向某淘宝店家谎称自己是公司采购,想购买店内5台电扇,但需先提高单价开出发票以便报销,后再返回差价。店家同意后向其提供了 银行卡号,彭某某便在网上银行通过虚拟账号转账方式给对方转账795元(店家手机收到虚拟转账提示,实则并未到账),店家误以为收到货款,便将差价返回给彭某某。之后彭某某以其线下交易售后不便为由,提出重新通过淘宝以原价购买5台电扇,卖家同意将之前收到的汇款转账给彭某某。彭某某在收到卖家汇款后,立即在淘宝上申请退款服务,由于对方并未发货,因此退款服务被淘宝官方默认通过。
手段三 以线下交易投诉商家
彭某某:亲,我想在贵店购买几台电扇,但因为是替公司采购,能不能线下交易呢?
淘宝客服:没问题的哦,亲!你把货款打到这个银行卡号。
彭某某:好的,我打给您了,请查收下短信哦。
淘宝客服:收到了,谢谢!
淘宝客服:亲,您怎么把我们线下交易的聊天和转账记录上传到淘宝官方来投诉我们,可以撤销吗?
彭某某:可以是可以,但要给我一笔费用。
淘宝客服:只要撤销投诉,费用我们可以商量。
彭某某在逛淘宝时,诱导多家淘宝店家进行线下交易,在获得店家许可后,用网上银行虚拟账号向卖家转账。此后,再将线下交易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上传至淘宝官方平台,以淘宝网规定禁止商家与卖家进行线下交易为由投诉。由于投诉成功会影响商家信誉,彭某某以撤销投诉为由成功向商家索要钱款。
2018年7月26日,民警在浙江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抓获,他如实交代了自己在淘宝网上敲诈勒索和诈骗多家网店店主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款人民币2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57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最终,被告人彭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网络购物在提供便捷的同时,出现了层出不穷的诈骗陷阱。广大消费者和淘宝店家要提高警惕意识,作为商家更应合法合规经营,不让他人有机可乘。在涉及到钱款转账等事宜时,要核实是否为正规渠道,钱款是否真实到账;当对方提供证件照片或交易记录时,要多留个心眼,确认是否真实可信。最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能够证明事实经过的相关证据,以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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