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均为互联网广告。
广大用户应就其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店铺等)所发布的相关互联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且该等广告信息应具有可识别性,并显著标明“广告”,阿里巴巴中国站作为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对用户上述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承担责任,但如阿里巴巴发现用户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发布违法广告的,阿里巴巴将根据《违规宣传处理规则》等对用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禁止发布、账号限权,直至账号关闭等处理措施。
阿里巴巴中国站将按照《违规宣传处理规则》对违规商品进行扣分下架处罚:
https://rule.1688.com/rule/detail/3076.htm?spm=a26go.7662372.0.0.V2A58B
一、以下条款适用所有商品:
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国家级,全球级,顶级,顶尖,顶峰,顶端,巅峰,极品,极端,全国第一,全网第一,淘宝第一,天猫第一,世界第一,全平台第一,世界领先,全国首家,首选,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绝对,销量冠军,唯一,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第一品牌,最低,抄底,最高,最优,最佳,最大,最先进,史上最,历史最,全球最,全网最,全球最新专利,最便宜,市场主导品牌,领导品牌,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牌,中国公认品牌,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代替母乳,替代母乳,无副作用,零风险,无效退款,无事故,无依赖,日减,秘方,销量第一、销量全国第一、销量排行第一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如下图: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7、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8、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9、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10、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食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条款:
1、食品类商品不得在其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图案,如下图:
2、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例子: 对…… 疾病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具有加强和调节心肌,扩张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脏活力,降低血压胆固醇,软化血管等作用……、抗肿瘤……、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等。
3、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4、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以下为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不能使用下列词语及同义词:
1、增强免疫力; | 15、减肥; |
5、保健食品不得进行以下宣传: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
——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
——含有“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评价性内容;
——利用和展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现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等;
——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
——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保障健康或治疗病症所必需;
——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6、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三、化妆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要求:
1、化妆品除不能使用第一条第1点的绝对化用语外,还不能使用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2、化妆品广告不得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例子: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等语句。
3、化妆品名称品、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不得有虚假夸大。
4、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
5、化妆品不得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例子:刊用消费者数人的对比照片来说明产品疗效;引述×××教授、专家的介绍,以教授、专家的名义使人误信效用。
禁用语句和图案系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得出,因汉语在不同语境中词义的多样性,禁用语本身无法穷尽,仍需在实践中以相关法律、规则为依据,结合个案具体判断。
常见违规案例详解:
案例a:商品标题存在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用语。
案例b: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未表明出处,无法确认数据真实性质。
案例c:普通食品的宣传中,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
案例d: 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的商品,宣传有保健食品功效作用。
案例e:普通商品、器具宣传有医用功能、效果。
案例f: 化妆品广告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常见问题
1、我在哪里可以查到我是否违规?
查看违规信息:我的阿里左侧,规则中心-违规记录
2、 如果我的商品被误处罚,应该怎么申诉?
如您对处罚有异议,可在10个自然日内进入'我的阿里-卖家中心-投诉举报-申诉中心'页面进行申诉,页面链接: https://work.1688.com/home/seller.htm#app/complaintmanangement/。
3、 若我违反了会有什么处罚?
首次下架不扣分,第二次出现则下架扣1分,第三次及以上则是删除扣1分,每天最多扣2分;
4、 官方有工具可以让我们直接检查是否违规么?
目前对应自检自查工具正在开发中,请耐心等待,上线后会第一时间通知,感谢请您理解。
5、 如果我被买家假以违反广告法极限词的名义,通过线上投诉索取高额赔偿,我该如何处理?
建议查看网站关于广告法的说明,尽早调整店铺里面的产品信息,避免涉及违规。请不要轻易相信打款,如果您线下因为违法广告法被投诉或直接收到法院传票,要求您支付高额赔偿费,建议您先不必慌张,主动和买家沟通协调,若发现买家的主张不合理,您可以选择拒绝。若已经被买家通过工商举报或者法律途径起诉,建议咨询工商局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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