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还未成年,判不了我死刑,哈哈哈”
一个13岁恶魔少年,如此猖狂的对法官说出这样的话。
事件过程:
2004年7月27日的中午,14岁的明芳骑着自行车去舅舅家送东西。她母亲宋惠丽和离婚后嫁给了农民于成义。因为家穷,明芳辍学在家帮家里干活,日子虽然很拮据,可还算幸福。当自行车行至一偏僻路段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少年出现,挡在他车子前面。来人是同村的赵力宝,虽然只有13岁,可已有170的块头,如今辍学在家,平时经常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还偷偷看黄碟,名声很臭。他早就盯上了身材窈窕、青春活力的明芳,只是纠缠无果后便动起了歪念。明方正要避让,谁知赵力宝猛然用力把明芳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明方大声求救,怎奈地方偏僻,附近没有人。就这样,明方被赵力宝拖去了附近的苞米地。明芳就这样被玷污了。

胆小的明芳狼狈的来到舅舅家后,赶紧把内裤给洗了。明芳的舅妈见她有些不对劲,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明芳支支吾吾,好一阵子,才将实情道出。他舅妈听了后怒不可遏,连忙打电话告诉明芳的爸妈。明芳爸妈听了后,当即赶来,报了警。很快,警方将赵力宝给抓了起来。赵力宝父亲想私了,明芳的母亲宋惠丽自然是不肯答应。为了能给女儿讨回公道,还把这些年省吃俭用的钱全部拿出来请律师。势必要替他们女儿讨回公道。然而,赵力宝竟然被无罪释放了。原因是赵力宝不到14周岁,法院认为,赵力宝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各项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定赵家赔偿9021元,也算是对赵家的惩罚了。

赵家不甘心赔偿9000多块钱,还四处造谣于家为了钱让女儿去勾引他儿子。于成义夫妇却又无可奈何,只得默默忍受着。可是赵力宝越想越气,他并不甘心让他赔偿了9000多,他要报复于家。第二天傍晚,赵力宝去明芳家踩点,发现余成义外出做工不在家,这是他动手的绝佳机会。9月26日晚,宋惠丽忙活了一天的农活,已经累得疲惫不堪,才8点多就和女儿明芳一起在小屋睡下了。殊不知,正当二人熟睡时,赵力宝偷偷钻了进来。赵力宝虽然年幼,却头脑聪明,他并没有急于动手,而是躲在一旁等待最佳时机。等待屋内鼾声传来。赵力宝开始行动了。他很快就认出了宋慧丽,拿出怀里的尖刀,无情挥向了睡熟中的宋慧丽的脖子、前胸、后背,杀了宋慧丽。很快,明芳醒了过来,望着脸上满是鲜血的赵力宝,他吓得浑身发抖,赵立宝怒目而视,便警告她不准说话。此时的名方已经行吓傻了,他又再一次玷污了明芳后匆忙而逃。良久,林芳才缓过神,大声求救。很快,邻居闻声赶来报了案。

警方迅速将逃到县里的赵力宝给抓获。法医鉴定,宋慧丽身上的刀伤竟然有19处,足见赵力宝心性残忍到了极点。这时,在外打工的余成义也赶了回来,得知妻子的噩耗后,他悲痛不已,他发誓一定要为妻子讨回公道。憨厚老师的余成义靠给别人打零工补贴家用,因为家穷,他选择外出打工。谁知女儿被强暴,妻子惨死家中,身上被砍了19刀。一向坚强的余成义面对如此噩耗,他不禁痛哭起来。他到处借钱,只为给妻子讨公道。在法庭上,赵力宝气势嚣张,还公然挑衅我没有成年,你们不能拿我怎么样,判不了死刑的。
最终,赵力宝因未满14周岁,法院只判处赵力宝一年半的劳动改造。余成义不服,再次上诉。2006年3月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法院维持原判,赵力宝被处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听到宣判结果,余成义瘫坐在地上。妻子没了,女儿不知所踪,还负债1万多。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一年半后就会被释放出来。恶魔少年又能逍遥法外。各位网友各抒己见。
网友1:一针见血指出,需要被保护的是未成年受害者名方,而不是未成年杀人犯。该保护的孩子没有被保护好,该接受惩罚的魔鬼也没有受到惩罚。
网友2:应该加强普法教育,想未满14岁的赵力宝根本就是个法盲,不知道杀人是要偿命。
网友3:把矛头指向了恶魔少年的父母,子不教父之过,如果不是赵立宝的父母疏于管教,也不会行凶。
网友4: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让它成年!!!”
你们觉得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