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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辱警泄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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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是交警的主责主业

应得到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然而

有人为泄私愤

却在网络辱骂威胁交警

这是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2025年1月23日早7时36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男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视频中含一辆重型牵引半挂车违章截图以及辱骂、威胁鄂前旗交警的话语。内容包含“想死了是不?等老子找你家?老子把你小命要了。”等威胁、辱骂语句,内容十分低俗,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了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权威和“暖城交警”的良好形象,发现情况后交管支队第一时间开展信息核查及线索固定工作。经核查,白某某驾驶号牌为陕KH69XX的重型牵引半挂车分别于2024年11月17日和12月2日,为绕行收费站在鄂前旗X611线1公里和81公里处,两次违反禁令标志闯禁行被电子警察抓拍处罚。白某某为发泄内心的不满,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辱骂、威胁鄂前旗交警的视频。

民警依法将白某某传唤至鄂前旗公安局敖镇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白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短视频平台公然侮辱威胁交警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白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白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社会危害性,深表后悔。

暖城交警温馨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应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网上公然侮辱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开门纳谏、金点子、支队长热线、大队长热线”等正规渠道合理反映诉求,持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普法小贴士

1.在办公场所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在警察办公时辱骂警察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如果是在警察下班期间辱骂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属于犯妨碍执行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辱骂的一些内容,是有可能以威胁方法阻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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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网上辱警泄愤?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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