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赔偿以及补缴社保之类的,因为不签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按双倍工资支付劳动者,所以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敢承担这样的后果。
一、4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吗
1、可以的,单位应当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劳动者想什么时候走就可以什么时候走,甚至连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二、劳动者遭辞退可以得到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开除劳动者,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同时劳动者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劳动约定,不得直接走人,起码的要做好工作交接,一旦用人单位出现了开除劳动者的情况,那么劳动者是可以找用人单位索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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