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剥夺政治权利其实是一种资格刑,它主要是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的,一般指的是剥夺犯罪人参加一切与国家有关的管理 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是指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单位等职位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企业、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一切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