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www.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 1、无法参与选举投票和被选举,包括国家级、地方级和其他公民议事活动。 2、无法担任政府职位,包括议会议员、市长、县长等公职。 3、无法参与政治组织或者政治活动。 4、无法享有言论、出版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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