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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属于共有吗(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你对另一半的收入知情吗?夫妻之间工资算不算隐私?

女方,家庭主妇;男方,上班族。

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

在分割财产时,发生了惊人的一幕。

男方年薪高达300万元,而作为妻子的女方却一点不知情!?

共同生活了数年的两个人,共同财产都不知道有多少!

听起来可笑,实际上并不稀奇。

女方一直没有工作,作为家庭主妇的她每天忙于照顾老小,收拾家务。而男方则在外工作,负责赚钱养家。

但是男方经常向女方抱怨,说现在市场不景气,每年也就能挣个10万块钱!

或许是这样的日子都不是两个人向往的生活,两人于最近闹起了离婚。女方没有同意协议离婚,而是通过诉讼离婚。

在庭审中,男方表示自己并没有什么存款,每年挣的10万块钱全部用于家庭开支。女方称自己并不知道丈夫到底有多少钱,请求法庭进行调查。

这一调查不要紧,法官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男方并不像他所说年薪只有10万元,而是高达300万元!

为了在分割财产时占位先机,这个男方也是费尽了心机。自结婚到诉讼离婚,妻子都对丈夫的具体收入毫不知情。难道男方早就有离婚的念头?还是提前为离婚做了准备?

不管如何,丈夫的行为明显带有欺骗性。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分得两人共同财产的60%!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夫妻一方对另外一方的具体收入等并不知情,如果两人发生矛盾直至离婚,那么对于不知情一方往往会在财产分割时不利。

那么,夫妻之间的工资收入算不算个人的隐私呢?是否需要相互透明呢?

根据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第1款规定: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法院应当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协助。

因此,在诉讼离婚期间,如果一方对另外一方收入并不知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工资条对每个人来讲,确实是隐私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让另一半知晓也是无可厚非的。

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对方,也是没有问题的。

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的相处模式,不必一概而论。只要夫妻之间和睦相处,任何方式都是可行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

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河南灵宝:工资上交给老婆,有法律依据吗?

你的工资上交给老婆了吗?

或者

你老公把工资交给你管理了吗?

有人觉得

在婚姻生活中

只有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

婚姻才有安全感

于是

老公的工资

成了夫妻生活中的博弈

那么,问题来了!

工资上交给老婆

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相互关爱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一方没有义务

将收入全部交由对方管理

但如果是自愿法律也不限制

遇到这样的问题

夫妻双方应该

在平等互爱的基础上沟通交流

把问题及时说出来

争取对方的体谅和理解

防止矛盾堆积影响夫妻感情

丈夫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特定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看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共同共有。

什么是平等的处理权?

平等处理权是指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不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

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讲,妻子让丈夫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她也有处分的权利。

夫妻双方的工资及其他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上面说的这一条,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财产协议,婚前或者婚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属于AA制。

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及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是指夫或者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是个人职业或者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私房钱是夫妻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积攒下来的财物,性质上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就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或者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说,私房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01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02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03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编辑:江萍

工资上交给老婆,有没有法律依据?

文:法情访谈

钱钟书先生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婚姻是美好的,也是琐碎的,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选择。

在现实婚姻生活中,大多数女性都认为只有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婚姻才有安全感,因此老公的工资该不该上交一直是历史性难题,很多男士关心 工资上交给老婆, 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老公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老婆让老公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她也有处分的权利。

如何才能避免工资上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一条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财产协议”可以婚前、也可婚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属于AA制。

“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私房钱这个词语在现代社会中经常听到,往往是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私下存下来的或者赚取的财物。私房钱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看其具体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很多男士在温柔的攻势下交了工资却每个月偷偷攒下私房钱但是“私房钱”是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积攒下来的财物性质上不属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因此如果夫妻没有就“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或者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私房钱如果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积攒下来的,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私房钱也应该要拿出来分配。

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前或结婚后,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民间常见的娘家给女儿的私房钱,一般认为其赠与的对象不是夫妻,而是妻子一方,而且,进行了交付,符合实践性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应当属于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某一方私自将本人的收入藏匿作为私房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私房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或无效,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认定为共同财产,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将私房钱支付双方的生活所需。

所以说,藏私房钱也没用,钱,老婆还是有份的,有那时间不如多学法律知识

你说呢?

文:法情访谈

钱钟书先生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婚姻是美好的,也是琐碎的,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选择。

在现实婚姻生活中,大多数女性都认为只有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婚姻才有安全感,因此老公的工资该不该上交一直是历史性难题,很多男士关心 工资上交给老婆, 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老公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老婆让老公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她也有处分的权利。

如何才能避免工资上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一条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财产协议”可以婚前、也可婚后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属于AA制。

“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私房钱这个词语在现代社会中经常听到,往往是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私下存下来的或者赚取的财物。私房钱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看其具体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很多男士在温柔的攻势下交了工资却每个月偷偷攒下私房钱但是“私房钱”是夫妻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积攒下来的财物性质上不属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因此如果夫妻没有就“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或者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私房钱如果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积攒下来的,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私房钱也应该要拿出来分配。

如果是婚前财产,那么,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前或结婚后,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比如,民间常见的娘家给女儿的私房钱,一般认为其赠与的对象不是夫妻,而是妻子一方,而且,进行了交付,符合实践性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应当属于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某一方私自将本人的收入藏匿作为私房钱,一般情况下,这样的私房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或无效,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认定为共同财产,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其将私房钱支付双方的生活所需。

所以说,藏私房钱也没用,钱,老婆还是有份的,有那时间不如多学法律知识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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