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买房写双方名字婚后是共同财产,加名的行为可以视为是人对配偶的赠与。对于夫妻共同,时夫妻二人可以先行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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