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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六十三条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1、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3、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如遇紧急情况或需要帮助,请及时拨打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救援电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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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交通法六十三条怎么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tflsstzm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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