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调处了一起诉讼的合同案,为22名工人及时兑现工资款4万余元。一起积怨颇深的案件,在法官释法说理之下,就此圆满了结。
经查明,因某物业公司与某建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某物业公司所属的22名工人工资交由建材公司代为支付,物业公司为其提供人员名单及具体数额。但由于物业公司并未按约定及时向建材公司提供相关信息清单,导致22名工人工工资迟迟没有着落,建材公司也无法及时向工人支付应得工资。工人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建材公司)支付拖欠共计4万元劳务工资。
办案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案件事实较清楚,双方分歧并不大,为有效化解双方积怨,维护和谐稳定社会关系。办案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对方难处,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派代表向22名工人一次性支付共计4万元工资。双方当事人带着怨气而来,心平气和离开,在经开区法院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都有了满意的结果。
供稿:经开区法院
编辑:龚泽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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