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协商和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就劳动争议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参考:
1、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
2、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监察机构等。
3、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应该注意时效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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