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出具判决书后,无需领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关系。
我国规定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是在办理离婚登记,以民政局发给的离婚证为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2.起诉离婚是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书时,向人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以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为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
离婚证是民政局发放的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二者均可证明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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