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离婚时问题(离婚时如何解决房产按揭)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时按揭的房子怎么分割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恰入大家了解到的这样,按揭买的房子的分割问题在大体情况上分为婚前按揭和婚后按揭,在婚前按揭当中又详细的划分成四种不同的情况,婚后按揭也有三种不同的情况都会影响到房子的分割。就比如说说是婚前当事人付的首付,房子的房产证上是付首付的人的一个人的名字,哪怕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也是首付方的。
离婚时,房子还有贷款,要怎么过户?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都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存款、股票这些分起来都很容易,无非就是一方转个差价给另一方就行了。
但如果双方有那么一套房子需要分,房子还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并且还有贷款。那可能就没那么好办了。
一、维持现状
处理这个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维持房子的现状。
本来怎样还是怎样,名字先不改,贷款谁的名字由谁继续还着。等贷款还清了之后,解除掉银行的抵押权,然后再去改名字过户。双方也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把这些内容写清楚就可以了。
这样的优点在于不折腾,啥手续都不用办。
但除了方便之外,这种办法剩下的就都是缺点了。
打个比方:房子归男方,而本来房子的贷款人是女方。那么在双方离婚后,每次女方还贷之前,男方都需要提前打钱给她,通过女方的还贷账户进行还款。双方还需要定期核对账目。
再比如:房子约定归女方,但本来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就会存在离婚后,男方偷偷把房子卖掉,把钱挥霍一空或转移财产,从而导致女方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即使没有以上的这些问题,那么房贷周期长的这一特点,也会导致在某些有限购政策的地区。因为房子上的名字一直去不掉,影响到这一方将来的购房计划。比如因为这个原因而被限购,或是即使可以购置,但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会比名下没有房子要高。
所以,维持现状并不是处理这个问题的好办法。
二、借钱还贷再抵押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能有一笔闲钱,把贷款给还清了。然后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双方去变更登记,该过户的过户,该去名字的去名字。但在实际中,很少有家庭可以拿出这么一笔钱。真能拿出的,当初可能也没必要贷款了,是吧。
不过,这个办法还有个变通的手段。有些人,会先去借一笔钱,把房贷还清后,再把房子抵押出去,用抵押得到的贷款,来还之前所借的钱。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普通的抵押贷款,利率一般都会高于原来的房贷利率。同时贷款金额又比较大,肯定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最近一段时间,也有很多人通过经营贷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的。虽然贷款利率很低。但这种把经营贷用来还房贷的行为,是被国家明文禁止的。
银保监、住建部、以及央行就在2021年发布过名为《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五、加强货中贷后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站公示、营业网点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明确禁止了经营贷款用于房产领域。
所以,一旦被查出,银行是可以立即收回贷款的,并且还会影响到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以及存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同时,在办理经营贷的过程中,不免会需要找一些中介来配合办理,万一被坑,那损失可就大了。
所以,借钱还贷再抵押的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弊端。
三、满足条件申请银行配合
但如果你们满足一定的条件,还有一个正规的方式,可以去尝试一下。
离婚时无法办理过户,主要是因为房子的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不同意。所以,只要银行能同意,这件事当然也就可以办成了。
银行本身是有这类业务存在的,但是否同意变更,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查。而银行需要审查的,其实就是“变更行为是否会增加贷款的风险”。
这个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变更后的贷款人,是否有偿还剩余贷款的能力。这个需要根据贷款人的收入、经济状况做一个综合的评估,流程和最初申请贷款是一样的。第二部分是房屋的现有价值如何,在一定的比例下,是否可以覆盖剩余贷款。
只有满足了这两点,银行才可能同意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情况下,如果贷款人不变,只是去掉名字,那么银行是有可能会同意的。又或是剩余贷款已经很少了,并且新的贷款人收入也比较高,那么银行也可能会同意。
当然,也会遇到明明条件都达成,但银行就是不配合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
比如2020年上海宝山法院的这个判决——
(2020)沪0113民初26844号
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候约定房子归男方,贷款人也只有男方一人。虽然剩余贷款金额比较高,但法院认为去掉女方名字的行为,并不会影响还款。支持了原告要求银行配合的请求。
又比如2019年上海市松江区法院的这个判决——
(2019)沪0117民初1531号
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约定归男方,夫妻双方都是共同贷款人,房屋价值估计400万左右,剩余贷款本金36万元。法院以房屋价值远高于剩余贷款为由。判决银行需要配合办理抵押人和贷款合同变更。
所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向银行提出申请。最近一段时间,银行也放宽了这类业务的审查尺度,我有不少客户也都这样成功办理过了。如果能成功,那么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了。
总的来说,离婚后尚有贷款的房子,基本处理方式差不多就是前面提到的这三种了。没有哪一种是很完美的方法,只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了。
有钱的可以选择先还清贷款。能满足条件的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觉得有名字挂在房子上无所谓的,也可以等贷款慢慢还清了再说。但无论是哪种方式,在处理之前,建议双方都签订协议来写清楚流程,以及意外情况下的处理方案。
二手房领域目前政府已经出台了带押过户的政策,而这一政策无论是从需求还是从流程上,其实和离婚改名字都很相似。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关部门也可以针对离婚房子改名难的问题出台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这一难题。
本期聊了下,对于离婚时,仍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办理过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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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我来聊一下最近的一个新政策,也和房子有关,带押过户。也就是房子在有银行抵押的情况下,怎么带着抵押直接卖。欢迎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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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有贷款行为应该怎么处理
当今社会离婚率特别高,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一种方法是双方进行私下协商,最终达成共识;另一种方法就是在私下协商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需要走法律途径。接下来为大家说明一下离婚房产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
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袱掸递赶郛非店石锭将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塬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塬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塬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法律上已经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法律的途径进行合理处理。所以遇到任何事情大家都应该自我保护,利用正当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律师在文章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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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通过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已被设定了抵押权登记,也就是说,在贷款没有完全清偿之前,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对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有权予以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49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您妹妹与妹夫可以将按揭购得的房屋出卖,但在出卖时,必须通知贷款银行,同时还必须告知买房人有关抵押的情况。
而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房屋的分割应按如下方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袱掸递赶郛非店石锭将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塬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塬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3)对无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者照顾无过错方等塬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离婚后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准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法律上已经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照法律的途径进行合理处理。所以遇到任何事情大家都应该自我保护,利用正当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律师在文章底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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