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交税主体,当到达一定的纳税条件时,我们都要缴税纳税。那么所得计算方法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工作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法律常识: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是指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是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投稿、翻译、书画、雕刻、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服务等项劳务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对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法律常识:
对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有以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法律常识: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www.lawyerzheng.net)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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